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推進工作方案
容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推進
工作方案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縣被列為河北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單位。為更好的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推動“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各級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決策部署,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以更大程度為企業開辦經營提供便利,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為目標,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為重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積極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改革審批方式,通過取消行政審批一批、改為備案一批、實行告知承諾一批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等分類改革措施,把營業執照與能分離的許可類證相分離,實現持照即可經營。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改變以審批發證為主要方式的傳統管理體制,推進行政理念由“重審批”向“重監管”轉變,提高監管效能,強化誠信自律,加強社會監督,完善市場準入,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二、改革方式
(一)直接取消審批。對行政相對人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和行政機關采取事中事后監管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包括設立設立出版物出租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出租業務備案1項。(責任單位:縣編委辦、縣市場監管局、縣文廣新局)
(二)取消審批,改為備案。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直接取消審批改為備案。為及時準確地獲得相關信息,更好地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后實行備案管理。審批部門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明確備案要求、材料、程序等內容,及時向社會公開。根據規定的備案條件,行政相對人將相關材料報送行政審批機關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行政審批部門不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準或許可。包括小餐飲登記證核發1項。(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編委辦)
(三)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審批流程,實行告知承諾制。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行政審批部門制作告知承諾書,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辦事須知和注意事項。行政相對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且提交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有關材料,即可辦理相關審批事項。行政審批部門作出許可決定后,行政相對人達到法定許可條件,即可從事被許可行為。行政審批部門應當在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后2個月內,對行政相對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包括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等10項。(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文廣新局、縣公安局、縣質監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執法局、縣交通局)
(四)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采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編制辦事指南,全面推行統一受理、首問首辦負責、限時辦結、受理單、審查工作細則、服務指南、服務承諾、公開公示、一次性告知、追究問責等制度。進一步簡化環節,精簡材料,優化方式,壓縮時限,提高效率。對兩個以上關聯審批事項、審批要件,推行“證照聯辦”“證照同辦”“并聯審批”等多種審批方式,實行檔案互認、信息共享,相同材料不再重復提交、相同信息不再重復采集,簡化準入手續,優化審批流程。通過改革實現辦理過程公開透明、辦理結果有明確預期。包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許可等9項。(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文廣新局、縣交通局、縣財政局、縣衛計局、縣發改局、縣民政局)
(五)加強對特定活動的市場準入管理。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建立審批標準流程,統一制定審批事項、方式、流程、服務、場所、監督檢查等審批標準,指導行政相對人依法依規辦理。包括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許可證(乙種) 審批許可等10項(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執法局、縣文廣新局、縣農業局、縣安監局)
三、配套改革
(一)深化“多證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盡量整合、能簡化的盡量簡化、該減掉的堅決減掉的原則,全面梳理、分類處理各類涉企證照事項,凡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對通過“證照分離”改革許可改為備案的,按照“多證合一”的標準和要求整合到營業執照上,有效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政府有關部門)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對改革涉及的許可事項逐項落實監管責任,制定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形成監管文件,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對于取消或者改為備案、告知承諾等管理方式的事項,各行業主管部門逐項研究細化自律準則和標準,強化日常監管,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實施社會監督,推進由“嚴進寬管”向“寬進嚴管”轉變。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積極開展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打造綜合監管模式。充分發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用,不斷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和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和失信懲戒,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文廣新局、執法局、公安局、交通局、衛計局、財政局、發改局、民政局、農業局、安監局)
(三)加強審批與監管有效銜接。加強登記注冊、行政審批、行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建立信息雙向反饋機制,形成以“雙告知、雙反饋、雙跟蹤、雙隨機、雙評估、雙公示”為核心的政府監管閉環模式。行政審批局將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信息同步推送相關職能部門,以方便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相關職能部門將行政處罰決定、雙隨機抽查結果等監管情況告知行政審批局,實現信息共享,確保審批、監管無縫對接。建立與行政審批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制,行政審批局與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工作銜接,形成合力,改革事項已劃入行政審批局的,行政審批局負責許可或備案事項的辦理,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文廣新局、執法局、公安局、交通局、衛計局、財政局、發改局、民政局、農業局、安監局)
(四)培育發展行業組織。擴大行業協會參與度,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制訂行規行約和行業內爭議處理規則,制定發布產品和服務社會團體標準,推進行業自律;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監督會員遵守行業自律規范、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積極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在鑒證市場主體財務狀況、維護投資人權益等方面的監督作用。監管部門可依法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進行檢查、檢驗、檢測。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暢通公眾知情和參與渠道,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進一步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強化輿論監督。(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發展改革局)
(五)推進信息互聯共享。針對行政審批中申報材料重復提交、重復審查、重復證明等問題,加快推進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信息共享。加快各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等政府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構建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信息共享交換系統,實現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共享、業務協同,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我縣要提前完成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工作,為改革提供技術支撐。(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
四、推進步驟
(一)認真學習貫徹(2018年7月30日前)。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證照分離”改革方案改革方式和配套制度建設要求,確保“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二)周密組織實施(9月30日前)。試點過程中,涉及到的行政審批部門要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逐項梳理明確辦事依據、材料、程序和時限,研究優化辦事流程、縮減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辦法。對改革涉及的所有事項,特別是取消審批、改為備案或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制訂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配套措施,明確監管內容、監管標準、監管手段,形成制度文件,將監管責任落到實處。相關制度文件于8月底前報縣編辦(縣審改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法制辦備案。
(三)及時總結完善(10月底前)。試點完成后,各相關部門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尤其是落實事中事后監管責任的做法,于10月25日前向縣編辦(縣審改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法制辦保送工作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各部門要充分認清“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將“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主體,強力推進改革落實,結合部門實際,抓好改革試點工作的具體推進,確保落地生效。
(二)依法推進改革,規范制度文件。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的要求,依照法定程序開展相關工作。改革所涉及事項的實施主體,按照法律法規確定的層級和權限維持不變;各部門按照審批權限在受理相關事項時,新區相關部門將對我縣按照新的改革方式執行,并對相關結果予以采信和認可。各部門要對照省已出臺的“放管服”改革措施和修改法律法規的相關決定,結合“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和實際情況,按程序加快推進相關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為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提供及時有效的制度支持。
(三)強化督導落實,加大問責力度。將“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納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放管服”改革重點內容,將改革推進情況納入縣委、縣政府重點督查內容。編委辦、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分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縣委、縣政府督查考核有關工作安排,對各部門改革的推進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對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刁難市場主體的要嚴肅問責。
(四)注重培訓創新,強化輿論宣傳。各相關部門要針對辦理方式、流程、要件,以及加強備案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管等具體問題,及時組織開展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鼓勵探索創新,在不突破國家改革要求的前提下,鼓勵探索創新,研究優化辦事流程,縮減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工作效率的具體措施辦法。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推動形成全社會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