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通知》提出,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河北省將明確各級路長和路長日常工作機構,建立覆蓋縣、鄉、村的路長組織體系。全面落實農村公路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形成權責清晰、齊抓共管、高效運轉的農村公路管理機制和財政資金主導、社會力量支持的資金保障機制。“四好農村路”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農村公路服務能力顯著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本行政區域農村公路總路長,縣(市、區)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負責人任縣級路長,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本區域鄉級路長、村級路長。農村公路具體管理單位負責人或養護承包人為管養路段的段長。實行各級路長對總路長負責、下級路長對上級路長負責和部門分工負責的路長責任分工制度。
總路長對全縣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和路域環境綜合整治負總責;負責組織研究農村公路重要政策,組織建立以財政投入為主、社會資本為輔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保障機制,督促落實重要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監督考核各級路長和相關部門履職情況。縣級路長對縣道建、管、養、運及路域環境綜合整治負總責,負責研究、調度縣道建、管、養、運及路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督促指導下級路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鄉級、村級路長分別對鄉、村道建、管、養、運及路域環境綜合整治負總責,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引導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自覺參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鄉級路長負責監督指導村級路長的履職情況。各路段段長負責管養路段的具體工作。
加強農村公路建設。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各級路長做好農村公路發展規劃和國省干道建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產業布局的有序銜接,確保規劃、計劃的前瞻性和可實施性。多方籌措資金,通過財政投入、使用一般債券、優化資源配置、土地出讓收益、公路冠名權出讓等多種方式籌集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
加強農村公路管理。按照“一支養護隊伍、一個辦公場所、一筆管養經費、一個運行機制、一套內業臺賬”的標準,各級路長推進鄉(鎮)農村公路管理體系規范化建設。推廣縣統一執法、鄉村協助執法的工作方式,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保護路產路權。統一規劃、完善農村公路標志、標線。
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各級路長落實日常養護經費和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管護,延長公路使用壽命。結合山區和平原特點,探索以路育樹、以樹養路模式,彌補養護經費不足。建立專業化養護和群眾養護相結合的養護模式,推行縣道專業化養護,鄉村道路以村或路線劃分養護責任段,養護段負責人實行招聘制,切實增強養護人員責任,提高養護成效。
加強農村公路運營。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建設,加快農村客運班線公交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鄉鎮綜合運輸服務站,完善縣、鄉、村物流網絡體系建設,暢通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渠道。
推行農村公路“陽光工程”。將路線名稱、路線規模標準、路長段長姓名、養護標準、監督電話等內容,以設立路長公示牌或在政府門戶網站公示的形式,向社會公示公告,接受社會監督。(記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