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
關于廢止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財政局,各縣(市、區)財政局,雄安新區管委會,省直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要求,根據《河北省2018年清理現行排除限制競爭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冀競爭審查辦〔2018〕1號)有關規定,經清理,決定廢止《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公安廳關于在全省全面開通互聯網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冀財非稅〔2017〕2號)。
河北省財政廳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