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月10日至14日重污染天氣期間
我省查處環境違法問題757個
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1月10日至14日我省東部和中南部地區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期間,全省共檢查企業6326家(次),查處各類環境違法問題757個。
為應對重污染天氣,石家莊、保定等10市提前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同時,省生態環境廳統籌省、市、縣三級環境執法力量強化督導檢查,確保了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減緩了區域污染物累積速度。據測算,由于各項應急減排措施的落實,此次重污染天氣期間10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約為24%,污染過程縮短1天,實現了削峰縮時。
從實測數據看,本輪重污染天氣過程持續時間縮短、污染峰值降低。預計重污染時間為1月9日至14日,實測為1月10日至14日,減少一天;相關10市PM2.5重度污染時段累計974個小時,比預測的1252小時減少278小時;10市PM2.5平均峰值濃度為413微克/立方米,較預測的512微克/立方米降低19.3%;10市PM2.5平均濃度為203微克/立方米,較預測的226微克/立方米降低10.2%。
據預測,1月21日至22日,我省大部地區擴散條件較好,空氣質量以良至輕度污染為主。個別城市受風場輻合影響,污染物短時累積,可能出現中度污染。
1月23日至24日,我省擴散條件逐步轉差,北部地區空氣質量以良至輕度污染為主,中南部地區空氣質量以輕至中度污染為主,其中1月24日中南部部分城市可能出現重度污染。
1月25日,受冷空氣影響,擴散條件逐步轉好。(記者段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