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印發通知,分別就研究生考試招生和培養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嚴格的規范性要求。
通知要求,要切實規范招生工作。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院系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層層壓實責任,要統一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
通知強調,要強化自命題規范管理。對標國家教育考試標準,重點加強命題審核和試卷命制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切實加強命題人員培訓,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防止出現命題制卷錯誤和失泄密情況。
通知指出,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擇優錄取,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要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并按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對考試招生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一律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研究生培養管理方面,通知明確,各培養單位要狠抓學位論文和學位授予管理,重點要抓住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評閱、答辯、學位評定等關鍵環節,嚴格執行學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對不適合繼續攻讀學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
另外,要健全完善預防和處置學術不端的機制,加大對學術不端、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查處力度,露頭即查、一查到底、有責必究、絕不姑息,實現“零容忍”。探索建立學術論文、學位論文館際和校際學術共享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指出,導師是培養質量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導師隊伍的師德師風建設,對違反師德、行為失范的導師,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法依規堅決給予相應處理。
通知明確,要完善督查督導機制。培養單位是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第一責任主體,省級學位委員會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承擔本地區研究生教育質量監管與保障責任,要加大專項檢查、抽查、盲評等質量監督手段使用力度。教育部近期將組織重點督查,各地各單位要堅決落實主體責任,分層分級開展專項檢查督查。(記者 葉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