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雄安官網3月20日電(記者孫丹)近日,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公共服務局、改革發展局印發《河北雄安新區職業培訓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此《辦法》自3月1日起執行。根據《辦法》雄安新區將有6類人可參與職業培訓,并享受補貼,職業培訓包括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哪些人可以參與培訓并享受培訓補貼?哪些職業培訓機構可以申請成為定點機構?中國雄安官網記者為您梳理了16條干貨。
1. 可以參與培訓并享受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為登記失業或求職的下列人員: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校畢業生,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以及經國家學歷認證的在國外、臺港澳地區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國、回內地人員,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下崗失業退役軍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六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
2. 培訓方式分為:自主培訓、訂單式培訓、崗前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貧困勞動力分類實施針對性培訓。
3. 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的六類人員,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含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六類人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費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4.勞動預備制培訓,按每人最高不超過當地技工學校相同培訓時間的學費實際收費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參照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確定。
5.六類人員培訓合格后,3個月內實現就業創業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3個月內未實現就業創業的,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80%給予補貼,其他按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貼。
6.企業新錄用的六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以內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就業技能培訓的,根據培訓后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按照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50%對企業給予定額職業培訓補貼。
7.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通過政府公開招投標認定的定點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崗前就業技能培訓。企業崗前培訓采取先備案后補貼的方式。企業開展崗前培訓前,需將培訓計劃大綱、培訓人員名冊及就業創業證證號、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8.轉型升級企業轉崗培訓。轉型升級企業組織分流職工參加轉崗培訓的,可享受轉崗培訓補貼。同批分流安置職工只享受一次轉崗培訓補貼。
9. 對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10.對貧困勞動力離開戶籍地到鄉(鎮)以外參加職業培訓,且培訓合格的給予培訓期間每人每天100元的食宿交通費補貼。已享受其他食宿和交通補貼的,不得重復申領。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11.六類人員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12.根據《辦法》中的雄安新區職業技能培訓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目錄,新區共有大數據工程技術人員、云計算工程技術人員、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員、焊工、電工、鉗工等24種緊缺急需工種。其中大數據工程技術人員、云計算工程技術人員、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員等8種為新職業。
哪些職業培訓機構可以申請成為定點機構呢?
13.定點職業培訓機構按照“條件公開、自愿申請、擇優確定、社會公示”的原則,采取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邀請招標和選定等方式確定,承擔免費培訓任務,有效期為2年。實行嚴格的進入和退出管理機制。
新區公共服務局統一負責對定點職業培訓機構的招投標和選定工作,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增減定點職業培訓機構。
認定范圍:大中專院校、技師技工院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具有職業培訓能力的大中型企業培訓中心等。
14.定點職業培訓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有一年以上辦學經歷,有健全的培訓質量保證體系和教學管理制度,內部管理規范,有與投標培訓職業(工種)、培訓等級相適應的教學大綱、教材、教學管理經驗;
(二)具有滿足投標培訓職業(工種)的理論和實操教學的場地,其中:理論教室不少于300平方米,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具有滿足投標培訓職業(工種)所需的設備、設施和相應的實習材料;符合國家有關房屋安全、環保、消防、衛生的有關規定;
(三)具有投標培訓職業(工種)和培訓等級的理論教師和實作指導教師;
(四)專業和課程設置符合人力資源市場需求,培訓方法和形式能滿足培訓對象需要;
(五)熟悉職業培訓業務,具有較好的培訓工作基礎和業績,能夠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同意的培訓方案組織實施;
(六)規章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違規收費以及其他投訴、違法違規行為;財務獨立核算,在銀行開設基本賬戶,財務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據;
(七)能夠主動承擔對貧困勞動力開展免費職業培訓工作,并能實現充分就業;
(八)近兩年來無違反職業培訓法律法規被處罰記錄。
15.實行年度考核和定點職業培訓機構淘汰機制,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定點資格:
(一)不能完成年初新區下達培訓任務的;
(二)不按要求上報相關培訓工作資料、不服從監管的;
(三)教學管理混亂,培訓質量低下,學員反映強烈的;
(四)不重視安全工作,校舍、實習場所或其他培訓設施、設備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和未取得當地消防部門安全許可證的;
(五)巧立名目亂收費,財務制度不健全,未設置會計賬簿,管理混亂的;
(六)隨意縮短或減少培訓時間,空報、虛報培訓人數,弄虛作假、惡意套取補貼培訓資金的;拒不接受審核審計、檢查檢驗的;
(七)連續1年未開展培訓工作的;
(八)未能主動對貧困勞動力開展免費職業培訓進行宣傳的;未能主動承擔貧困勞動力免費職業培訓工作的。
16.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六類人員向新區公共服務局授權委托的相關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職業技能鑒定機構按照國家職業鑒定有關規定和“培訓一批、鑒定一批”的原則,為勞動者提供及時便捷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職業技能鑒定與結業考核可同時結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