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加強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工作,省應急管理廳組織有關單位,依據有關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充分借鑒和吸收國際、國內風險管理及隱患排查工作經驗,結合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特點編制了《非煤礦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規范》。規范已于3月25日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于4月25日生效實施。
省應急管理廳日前下發通知,對規范實施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市、縣(市、區)應急局要加強規范宣傳貫徹工作的組織和對企業培訓情況的監督,確保全員覆蓋、確保培訓質量。各地各企業在貫徹落實規范過程中,要與隱患排查“四個機制”的建設相結合,通過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為主導的督導、執法機制和企業員工的舉報監督機制,推動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整改的自覺機制,確保企業安全隱患的自查、自改,預防事故發生;要與事故企業的轉化相結合,將所有事故企業作為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試點,將其培養成為市級或縣級典型,由“后進”轉成“先進”,在當地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局面;要與非煤礦山復工復產驗收相結合,對未成立專門組織、未開展風險辨識、未制定風險管控措施、未制定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一律不得通過復工復產驗收。各市、縣(市、區)應急局要對規范落實情況加強督導,持續跟蹤,總結各地各企業好的做法,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不斷改進此項工作。(潘文靜、金炎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