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9日)從天津市人社局獲悉,天津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管理工作,這關系著廣大職工切身利益,事關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切實保障職工權益,防止違規提前退休行為發生。
什么樣的特殊工種職工可提前退休?“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應嚴格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資格審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不得隨意降低標準,嚴禁擴大適用范圍。申請企業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職工,應在同一性質特殊工種的崗位上,實際工作達到相應最低年限要求,從事不同性質特殊工種的年限,不累計計算。”天津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對于職工關心的提前退休時間,天津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職工在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年齡和法定退休年齡之間,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特殊工種崗位實際工作年限達到相應最低標準的,經與企業協商一致,可選擇辦理提前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
《通知》明確改制企業特殊工種政策,設有特殊工種的國有(控股)集團公司,因各類原因進行所有制改革后國有股份所占比重在50%以下的:所屬企業的職工改革后繼續在原特殊工種崗位工作,且該工種崗位勞動條件、生產環境、勞動強度未發生變化的,其改革前后的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改革后新調整到該工種崗位或新招錄的職工,均不列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范圍。改制后的集團公司,應繼續加強行業自律,督促企業落實國家和天津市政策,做好本行業所屬企業職工特崗經歷核查等提前退休具體管理工作,不再負責對所屬企業的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進行初審,由企業參保所在區人社行政部門負責初審。
此外,還將實行京津冀特殊工種互通互認。以大力支持、服務雄安新區為抓手,加快京津冀協同發展,對北京市、河北省原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企業特殊工種,實行互通互認。職工待遇領取地確認為天津市的,可按規定直接在天津市申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記者 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