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容城縣城區老舊小區鍋爐低氮鍋爐低氮公開競爭選取代理機構已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容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容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為3943.81萬元的容城縣城區老舊小區鍋爐低氮改造的工程。現公開競爭選取代理機構。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容城縣城區老舊小區鍋爐低氮改造工程選取一家招標代理機構,提供招標代理服務,期限為自簽訂招標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招標代理服務結束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資格要求;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經濟實體;
3.1.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工程建設類執業(水平)資格,并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3.1.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投入本項目招標專業人員人數不少于5人;
3.1.4信譽要求:參加政府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1.5其他要求:委托代理公司若在本項目中選,則不允許參加與此項目有關的投標及應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9年9月5日9:30至2019年9月11日16:30(北京時間,下同),在通用項目管理V3.0交易綜合信息平臺( http://www.hebpr.cn/),并及時查看有無澄清和更改獲取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7日14:30,地點為容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容城縣白洋淀大道榮烏高速口南行約500米右側容美路綜合服務中心二樓)。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雄安新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