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知,決定開展2019年省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縣(市、區)培育和資格評定工作。該項工作旨在落實河北省政府有關“深入開展區域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程,選擇一批知識產權工作基礎較好縣(市、區),建設一批知識產權強市、強縣”的任務要求,促進區域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綜合能力提升。
根據要求,申報主體為河北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行政區劃內所屬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
試點培育申報條件為: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將知識產權列入政府議事日程。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并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設有知識產權工作資金,初步形成知識產權工作體系。在營造知識產權環境,推動區域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方面進行了有益實踐,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擁有具備一定優勢和規模的特色產業,產業集群掌握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制定了激勵區域內企事業單位(以工商注冊地為準)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政策。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大于或等于3件。積極推動區域馳名商標申報工作。積極推動區域地理標志申報工作。積極組織推動區域內企事業單位開展《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工作。 積極推動區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示范培育申報條件為:已確定為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縣(市、區)或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的,可通過申報直接進入“省級示范”培育期。通過“省級試點”評定,符合下面三個及以上條件的可通過申報進入“省級示范”培育期:區域內貫標認證企事業數量大于或等于5家;高新技術企業大于或等于20家;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大于或等于5件;區域內馳名商標大于或等于1件;區域內地理標志產品或地理標志商標大于或等于2件。(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