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切實保障志愿者合法權益
我省探索建立多層次志愿服務保險制度
近日,省民政廳印發《關于切實保障志愿者合法權益的通知》,切實保障在志愿服務中發生意外傷害志愿者的合法權益。
明確保障志愿者合法權益的法律責任。志愿者在參加志愿服務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等損害的,因志愿服務組織過錯受到損害的,由志愿服務組織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志愿服務對象或者第三人過錯受到損害的,由志愿服務對象或者第三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志愿服務組織應當協助志愿者維護合法權益;因不可抗力受到損害的,志愿服務組織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嚴格落實志愿服務組織的保障責任。建立志愿服務項目風險評估制度,聘請專業人員進行風險管理,并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志愿服務活動應急處置預案。招募兒童、殘障人等限制行為能力的志愿者,要征得其監護人同意或者由其監護人陪同參加志愿服務。在開展對志愿者人身安全有較高風險、連續一個月以上的長期志愿服務、大型志愿服務活動時需要簽訂志愿服務協議,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有志愿者發生人身財產損害,志愿服務組織要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并做好相應善后工作。
探索建立多層次志愿服務保險制度。志愿者參加可能發生人身傷害的志愿服務時,志愿服務組織為其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志愿服務組織安排一定比例的志愿服務活動經費,用于為志愿者購買保險。鼓勵各地積極與保險企業合作,針對志愿服務公益助人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設計開發符合志愿服務特點、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險種,探索建立志愿服務綜合保險制度,為注冊志愿者和志愿服務活動承保。(記者尹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