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開展,保障雄安新區規劃建設順利進行,2月13日,雄安中院出臺了《關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規劃建設順利進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十一條司法保障與服務舉措。
《意見》指出,全區法院要充分認識做好新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義。雄安新區規劃建設是千年大計、國家大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關系重大國家戰略順利實施,具有特殊重要的政治意義、時代意義、現實意義。全區法院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來,充分認識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把有效防控疫情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和現實檢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新區依法防控疫情和規劃建設順利進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見》要求,要依法保護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的訴訟權利,正確適用訴訟時效中斷事由,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危困企業申請訴訟費用緩交、減交的支持力度,助力危困企業擺脫困境;充分運用智慧法院成果,保證訴訟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能夠便捷高效開展訴訟活動。要嚴格貫徹落實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兩高兩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規定,依法從快從嚴懲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制假售假、哄抬物價、詐騙、造謠傳謠、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疫情防控失職瀆職、貪污挪用等犯罪行為,切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要依法妥善審理企業與疫情有關的合同糾紛案件,因政府及有關部門防治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可以適用合同法關于不可抗力的規定,根據疫情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要依法妥善審理受疫情影響的金融糾紛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依法支持新區出臺的對增加信貸投放、實行貸款貼息、創新產品服務等的金融措施及政策,積極引導金融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合理回應涉案企業展期或續貸的需求;嚴厲打擊“職業放貸人”趁機實施高利貸、“套路貸”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行為。要依法妥善審理受疫情防控影響的房屋租賃糾紛案件。因疫情防控需要導致租賃房屋短時間內無法正常使用,租賃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系不可歸責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承租人要求減免租金的,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據合同法公平原則適當減免租金或延長租期,合理分擔因疫情防控導致的不利后果。要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履行法律職責,對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拒不執行有關疫情防控措施受到行政處罰,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編造散布不實信息、違反臨時管制等情形受到行政處罰,因而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作出的相關行政處罰決定。要依法妥善審理受疫情影響的勞動爭議案件。堅持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維護企業生存并重的原則,依法公正處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衡平勞資雙方利益,引導雙方同舟共濟、共克時艱。要主動為重大項目建設企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建立法官聯系重大項目建設企業工作機制;對涉及重大項目的訴訟案件要開辟“綠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審、快執。要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選取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典型案件,采取庭審直播、公開宣判以及利用新媒體平臺、新聞發布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回應社會關切。按照依法處置、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三同步”要求,積極穩妥審理重大敏感案件,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遵紀守法。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