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紓解企業困難,減輕資金壓力,支持復工復產,日前,河北省稅務局、省人社廳、省醫保局共同發文,暫緩辦理社會保險費有關事宜。
對符合國家減免政策的參保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自通告之日至河北省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出臺前,暫緩辦理費款所屬期為2020年2月和3月的基數核定、申報繳費業務。待具體實施意見出臺后,按照新規定執行。
按照《關于階段性減征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實施意見》(冀醫保發〔2020〕2號),符合國家減免政策的參保單位,待征繳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完成后,辦理基數核定及申報繳費業務,并按新的規定執行。(河北日報記者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