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出臺指導意見
年底前力爭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水費
近日,省水利廳、省發改委制定出臺《關于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的指導意見》,為市縣更好地開展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提供依據。
指導意見強調,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市、縣政府要切實擔負起農村飲水安全的主體責任,做好水費收繳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水利、發改、財政等部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履行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按照既定目標任務、路線圖和時間表,組織指導鄉鎮、農村,共同做好水費收繳等相關工作。要合理確定供水價格,縣級(市)人民政府對納入城鄉公共管網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遵循“補償成本、公平負擔”的原則,統籌考慮供水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制定供水價格。對水價低于成本導致的政策性虧損,財政應給予補貼。未納入城鄉公共管網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由供用水雙方協商定價。要全面實現水費收繳,各市要按照水費收繳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時間節點要求,以縣為單位逐村、逐個工程細化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今年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費處數占工程總處數的比例要達到95%以上,水費收繳率要達到90%以上;年底前,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費處數占其工程總處數的比例要達到95%以上,水費收繳率要達到90%以上,力爭實現農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水費、用水戶全部繳水費的目標。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建立水費收繳激勵獎勵機制,鼓勵用水戶積極繳納水費。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進計量設施安裝和提升改造,探索手機終端APP、微信公眾號、二維碼支付等,降低收繳成本,提高服務水平和收繳精度。各地要積極落實水價補貼和運行管護費用保障機制,對水費收入不能覆蓋供水成本的工程,市縣財政要足額補齊。(記者趙紅梅 通訊員張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