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去政府部門辦事像“網購” 不滿意可給差評
河北政務服務差評百分百整改反饋
“以后企業和群眾來辦事,會像網上購物一樣,不滿意可給差評。”河北省保定市行政審批局效能監督處處長陳景芳說,如果群眾對所提供服務不滿意,可以給出差評。
近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辦法》,用于對全省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含大廳、中心、站點、窗口等)、各類政務服務平臺(含業務系統、熱線電話平臺、移動服務端、自助服務端等)及其工作人員的評價。
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內容包括服務態度、辦事效率、辦事質量等方面;等級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非常不滿意5個等級,不滿意、非常不滿意為差評。
線下服務將實行“一次一評”,按照河北省統一評價標準,在服務窗口醒目位置擺放實體評價器或評價二維碼,評價數據應及時匯聚到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
線上服務實行“一事一評”,將本部門線上線下辦理情況、人員等信息實時匯聚到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群眾使用河北政務服務網、“冀時辦”App及微信小程序對本人已辦結事項進行評價。
對于群眾給出的差評,河北省將依托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建立對差評的核實、整改、反饋機制,確保差評100%整改反饋。收到差評后,按照“誰辦理、誰負責”原則,及時安排專人核實情況。對情況清楚、訴求合理的問題,立行立改;對情況復雜、一時難以解決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未能按時整改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說明原因,對企業或群眾做好解釋工作,經批準后延期整改,原則上延期不得超過兩個工作日。
河北省將不定期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差評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對差評集中的工作人員加強教育,經教育無明顯改善的,對其崗位進行調整;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責問責。(記者 朱洪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