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圖/劉欣瑜
垃圾分類時間表
●2020年
石家莊、邯鄲兩個試點城市和張家口市崇禮區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其他各市實現公共機構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建成垃圾分類示范片區。
●到2022年
石家莊、邯鄲市垃圾分類全程分類體系和處理系統趨于完善;其他設區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辦事處轄區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雄安新區啟動區、定州和辛集市建成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到2025年
各市、雄安新區、廊坊市北三縣、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類和處理系統。(圖表內容由省住建廳提供)
閱讀提示
生活垃圾分類真的來了。
7月30日,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高票通過《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以地方立法推行生活垃圾全流程分類制度,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鏈條各環節,明確責任主體和懲處措施等。
2021年1月1日起,生活垃圾分類將正式納入河北省法治軌道。怎么分?誰來管?如何實現“閉環”?這項關乎千家萬戶的“大動作”牽動了廣大公眾的心。近日,記者采訪有關專家,對條例關鍵點進行了解讀。
關鍵詞 分類標準
明確“四分法”
分類標準一直是各方關注的焦點。條例明確為“四分法”,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目前的方案是按照住建部2019年11月發布的《生活垃圾分類標志》國家標準。”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城建處處長巨利軍介紹,這是權衡各方意見作出的選擇。立法過程中的調研也顯示,多數公眾認可這一分法。
記者注意到,條例對種類的列舉采取化繁就簡原則,避免產生概念混淆。比如,廚余垃圾是指易腐的、含有機質的生活廢棄物,包括居民家庭產生的廚余垃圾,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食堂和餐飲經營企業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產生的其他廚余垃圾等。
再比如,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
遇突發情況進行特殊分類
今年以來,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如何規范處置廢棄口罩成為各地普遍遇到的難題。
為堵塞制度漏洞,條例專門對特殊時期的生活垃圾分類作出規定。根據條例,在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情況下,生活垃圾需要進行特殊分類、消毒處理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會同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制定相關規定并指導實施。“這將為未來進一步完善分類工作預留空間。”巨利軍認為。
不按標準分可拒收
“如果垃圾分類投放后又被混裝混運,那源頭分類再到位有什么用呢?”調研中,很多公眾有疑慮。
“這種情況將被嚴格禁止。”省人大常委會法規一處處長劉漢春表示,除單位和個人要源頭分類外,條例明確收集、運輸和處理全程分類:收運企業必須配備專用車輛,不得混裝混運;處置企業要安裝監測設備,不得混合處理。
與之匹配的,是“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理”的監督機制,如果不按標準分垃圾,收運單位可以拒絕接收。混裝混運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通過‘閉環’監督機制,將有力保障全程分類效果的實現。”劉漢春解釋。
關鍵詞 社會共治
個人違規教罰并舉
本著“誰生產、誰負責”的宗旨,條例首次對家庭履行分類責任作出強制性規定。根據條例,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需承擔生活垃圾產生者責任。
推進垃圾分類僅靠道德約束難以實現。條例借鑒上海、杭州、廈門等地立法經驗,對未在指定地點或指定設施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處一百元以下罰款;隨意傾倒、拋撒、焚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處罰不僅有力度,還有溫度。”劉漢春介紹,條例采取正面激勵和反面懲戒措施,違法投放的個人,自愿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的社區服務活動可從輕、減輕處罰。
根據條例,按照誰產生、誰付費原則,河北省還將逐步建立分類計價、計量收費、便于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明確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
此次立法還明確了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區分單位、居住區、公共場所等不同情況確定相應管理責任人,承擔宣傳引導、設置和維護垃圾投放設施、監督糾正不當行為等責任。
按照條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辦公和生產經營場所,由本單位負責;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區,物業服務企業為管理責任人;業主自行管理的,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單位自行管理的,由單位負責;農村居住區,由村委會負責。
未按要求設置收集點位,配備收集設施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管理責任人將已分類的生活垃圾交由不符合規定的單位進行收集、轉運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首次賦予鄉鎮街道執法權
“看得見的人管不了,管得了的人看不見。”身處基層一線的“小區總理”們深有感觸:垃圾分類,考驗基層治理智慧。
著眼于管理職責重心下沉,破解生活垃圾管理部門處罰難,條例首次以立法形式全面賦予鄉鎮、街道執法權,將生活垃圾管理納入基層社會治理。根據條例,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負責日常管理,依法行使行政執法權,并對垃圾分類投放進行監督。
設立分類投放指導員
“培養群眾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習慣,離不開大力宣傳引導和全社會共同參與。”劉漢春介紹,為此條例設置宣傳引導和社會參與一章,提出一系列促進措施,比如鄉鎮、街道可以在居住區設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導員,指導員經培訓后,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現場指導居民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此外,還通過樹立先進典型、綠色積分等獎勵方式,推進源頭減量和分類投放活動。
聘請社會監督員參與監督
為確保垃圾分類到位,條例進一步規定了三大類監督,引導全社會廣泛參與。
社會監督方面,聘請社會監督員參與監督,建立投訴舉報制度,依法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舉報;行業監督方面,委托專業機構、行業協會進行調查、統計和評估;執法監督方面,加強對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關鍵詞 源頭減量
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
源頭減量,是當前垃圾分類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難點。“此前多為倡導性規定,此次條例針對特定對象突出了強制性。”劉漢春解釋,比如一次性物品的過度使用,這是生活垃圾增長的重要因素之一,對其予以適當限制是必要的。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商務等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果蔬生產基地、農貿市場、標準化菜市場和超市的管理,推行凈菜上市。
條例明確,有固定門店的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提供一次性木質筷子,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旅游、住宿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條例還要求,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減少使用一次性辦公用品;餐飲、娛樂、洗浴、洗車等經營者,以多次使用的產品替代一次性使用產品。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進一步減少塑料污染,“限塑令”再次升級。條例明確,依法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快遞企業、外賣企業應向主管部門報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況。
條例同時規定,鼓勵、引導減少使用和積極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廣應用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產品。
避免過度包裝
“海量快遞包裝垃圾帶來的環境問題已不容忽視。”巨利軍表示,對于外賣、網購等垃圾產生的源頭,條例建立起涵蓋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的源頭減量工作機制。
根據條例,生產經營者應避免過度包裝;電子商務、快遞、外賣等行業優先使用電子運單和可重復使用、易回收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并積極回收利用包裝物;電子商務企業使用包裝規格、強度符合快遞封裝用品要求的包裝材料,減少快遞企業的二次包裝;商品生產、銷售、貯存、運輸等經營者優先選擇使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無毒無害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使用量和包裝廢棄物的產生。
破解分類和回收兩張皮
“垃圾是錯放地方的‘寶藏’,通過分類可以很大程度上實現變廢為寶。”針對垃圾收運和回收利用兩張皮問題,條例專設資源化利用一章,加強生活垃圾分類收運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在規劃、建設、運營等方面的融合,加強可回收物回收量與生活垃圾產生量的有效銜接。
條例規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規劃,加強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完善再生資源回收政策和標準,鼓勵企業參與低價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
同時,應會同生活垃圾管理部門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與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相銜接,將回收統計數據納入生活垃圾統計內容。
關鍵詞 分類施策
分步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
“由于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垃圾分類推進不適宜一刀切。”省住建廳城市管理處處長朱衛榮表示,根據條例,河北省將分步、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具體區域和實施時間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體系,按照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分地域、場所和單位,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根據安排,河北省將循序漸進逐步推進,到2025年全省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類和處理系統。”朱衛榮介紹。
城鄉統籌因地制宜
“在廣大農村地區,人口密度低、垃圾種類更為復雜,難以建立統一的標準化處置體系,而且存在資金不足、運行設施不全、管理機制松散等諸多制約。”劉漢春表示,條例規定實行城鄉統籌、因地制宜模式。
根據條例,城鄉結合部、人口密集的農村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方,應當建立城鄉一體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統;其他農村地區應當積極探索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就近就地利用或者妥善處理生活垃圾。不宜采用直運模式的應當根據需要建設垃圾中轉站,村委會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
建立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機制
在垃圾處理方面,條例引入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機制。根據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地域統籌、設施共享的原則,建立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機制。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與有關的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收取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環境補償費用,用于彌補生活垃圾處理費用不足和處理設施周邊區域環境治理。(河北日報記者周潔 通訊員石翊人)
記者觀察
推進垃圾分類,如何再發力
河北省每天產生生活垃圾約5萬噸,近六成采用填埋形式處理,這給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帶來很大壓力。破解“垃圾圍城”,亟須推進垃圾分類。
明年1月1日起,《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立法之后如何有力有效推進,成為擺在各級各部門面前的一道重要考題。
知識普及當先行一步
“打包飯菜的飯盒,是廚余垃圾還是有害垃圾?”“吃羊肉串,簽子屬于哪種垃圾?”……自打條例通過,“垃圾怎么分”成為街頭巷尾的熱點話題。
“垃圾分類,首先要知道怎么分。”省住建廳城市管理處處長朱衛榮在調研中發現,雖然河北省出臺的分類標準相對簡單,但畢竟是新生事物,一知半解的人不在少數,知識普及當先行一步。
“垃圾分類是環保必需,更是生活方式、社會治理和城市精細化管理方式的一場變革。”朱衛榮認為,要培養居民的垃圾分類意識,學校教育環節必不可少。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一處處長劉漢春看來,除了教育的潛移默化,還需要深入人心的宣傳。“比如,開發垃圾分類小程序、小游戲,邀請市民參觀垃圾分類后端環節等。”
然而,新生活習慣的養成,不可能一蹴而就。“日本和德國兩國從開始倡導到規范化運作經歷了至少20年,推廣垃圾分類毫無捷徑可走。”朱衛榮表示,“就像乘車系安全帶,經過多年宣傳推廣,已經從‘多此一舉’到‘不可或缺’。”
共治共管是重要抓手
垃圾分類看似舉手之勞,卻是系統工程,涉及政府、企業、社區、居民等多方主體,包括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多個環節。“如何最大限度調動各方協力推進,考驗著城市治理者的智慧。”省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城建處處長巨利軍表示。
“當務之急是解決目前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環節設施不足問題。”朱衛榮認為,當垃圾處理末端不具備相應處理能力時,混裝混運現象必然會發生,而在分類鏈條中任意一環做不到位,整個垃圾分類推進就會功虧一簣。
目前,河北省正在加速補齊處理設施短板。今年,全省集中建設42座生活垃圾焚燒廠和一批餐廚垃圾處理廠,建成后河北省生活垃圾處理方式將主要以無害化焚燒為主,年底將實現每個設區市一座以上餐廚垃圾處理設施。
“共治共管是重要抓手。”劉漢春建議,借鑒北京、上海等地經驗,從黨員示范、上門宣傳、定點值守到建立“紅黑榜”,通過發揮鄰里幫帶、志愿者服務等作用,有效緩解執法者鞭長莫及困境。
“民意表達通暢,各方利益得到最大化滿足,政策推行起來才能順暢高效。”朱衛榮舉了一個例子,比如有的小區規定500戶設一個垃圾投放點,可有些居民不同意,他們從家里走到投放點要15分鐘。怎樣布局才科學合理?讓居民們坐在一起協商,商量出一個讓大家都滿意的位置,難點痛點就會迎刃而解。
執法必嚴是長治之基
在巨利軍看來,此前多地探索垃圾分類效果不理想,最大困難在于“只有軟約束,沒有強制力”。“此次立法是一個很好的契機,讓垃圾分類有了強有力的法規支撐。”他說。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垃圾分類推行不錯的國家,一個重要經驗就是從嚴執法。”朱衛榮介紹,比如新加坡政府成立巡視隊進行不定期巡查,亂扔垃圾必受嚴懲。
“垃圾分類是一項長期工程,這必然是一場持久戰,而立法邁出了關鍵的第一步。”劉漢春表示,這場持久戰還需要執法的及時跟進,省人大常委會將適時啟動執法檢查,切實推動條例落地見效。(河北日報記者周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