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河北省2020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及常規選調生招錄工作統一安排部署,將對雄安新區考區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進行證件審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證件審核時間
報考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雄縣、容城縣、安新縣(含常規選調生,不含法檢)職位的考生:2020年9月16日至9月17日(8:30-12:00,13:30-17:30)。
報考河北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雄縣、容城縣、安新縣法院及檢察院職位的考生:2020年9月16日(8:30-12:00,13:30-17:30)。
二、證件審核地點
容城喆啡酒店(河北雄安新區容城縣容仁路9號)。
三、乘車路線
高鐵白洋淀站乘坐雄安新1路,體育館站下車。
四、四級聯考考生需攜帶的證件和材料
各位考生自行下載打印《2020年雄安新區招錄公務員面試證件審核表》并填寫一份,需粘貼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攜帶至現場進行證件審核。按照報考職位要求,提供能夠證明自己符合職位條件的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戶籍(生源地)材料和其他有關證明等。其他具體要求如下:
(一)除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生和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外,若報考人員具有河北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需提供能證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的證件,戶口以2020年7月22日戶口所在地為準。若報考者的特定關系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戶籍的,還需提供能證明其特定關系及其戶籍的材料:
1.結婚證(結婚登記時間為2020年7月22日前);2.個人特定關系的書面聲明保證(特定關系人簽署屬實意見后簽字并加按手印);3.特定關系人的戶口本;4.特定關系人所在單位、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材料。
(二)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生未發畢業證、學位證的,需提供加蓋學校(院)公章、填好本人基本信息的《2020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生證》(學生證丟失的需由學校出具證明,證明其取得學歷學位及專業和畢業時間等情況);其他2020年非普通類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證明(學校證明需注明畢業的具體日期)、《學生證》和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三)報考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職位的考生,需出具相應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縣級以上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成績證明。
(四)國外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和由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五)報考要求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需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工作證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時間。
(六)報考要求中共黨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個人所在基層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身份證明。
(七)報考限定“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考生,要與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相符,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退役證》。
(八)報考限定戶籍(或生源地)職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證明(升學而遷出戶口底冊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相關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
五、選調生需攜帶的證件和材料
請參照河北省公務員考試網站中《河北省2020年面向普通類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選拔選調生工作公告》中有關要求提供證件和材料。
六、證件審核結果
經證件審核,報名信息真實有效,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進入面試。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材料以及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凡發現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面試資格,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請考生本人自覺對個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個人原因泄密,責任自負。
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黨群工作部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