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進一步落實電梯使用維保單位主體責任,不斷提升電梯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乘梯、放心乘梯。
方案提出,通過電梯使用、維保單位開展自行檢測,減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電梯定期檢驗工作量,實現減輕企業負擔、解放公益機構檢驗力量、促進電梯維保市場整合等多重目標。到2022年12月前,力爭全省30%以上在用電梯實現電梯使用單位或維保單位自行檢測。
方案提出,推動電梯維保由固定周期、固定項目向按需維保轉變,推動形成以維保單位能力和工作效果為導向的定價機制,營造優質優價的良性競爭環境。鼓勵電梯物業管理企業、維保單位進行資源整合,提升電梯行業整體安全水平。
以保障電梯維保質量和電梯安全運行為前提,提高電梯維保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鼓勵推廣電梯裝設基于物聯網的遠程監測系統,推行“物聯網+維保”模式,科學確定現場維保的項目、內容和周期,引導使用、維保單位從“重維保過程”向“重維保效果”轉變。
符合相關條件的電梯使用、維保單位可申請成為電梯檢驗檢測試點單位。對試點單位管理或維保的安全狀況較好的電梯延長檢驗周期,科學高效地使用檢驗力量。新安裝電梯監督檢驗后6年以內,每3年檢驗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內的電梯,每2年檢驗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電梯,每1年檢驗1次。
強化自行檢測責任,發揮自行檢測對電梯安全狀況的診斷作用,由試點單位對本單位管理或維保的電梯按照《電梯檢測規則(試行)》開展自行檢測,其中使用15年以內的電梯,在不實施定期檢驗的年份每年自行檢測1次;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每年自行檢測1次。
對試點單位管理或維保的電梯,電梯定期檢驗機構應嚴格按照調整后的電梯定期檢驗周期和《電梯定期檢驗規則(試行)》的要求開展定期檢驗,強化電梯檢驗對電梯質量安全的技術監督作用。電梯定期檢驗機構不得對本省電梯檢測試點單位開展檢測業務。(河北日報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