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調整。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所在設區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設區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雄安之聲】7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調整
2021-06-28 20:38:31 來源: 中國雄安官網
責任編輯: 王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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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調整。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所在設區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設區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