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全力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擠干藥品耗材價格虛高“水分”
推行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是我國解決“看病貴”“藥價貴”問題“組合拳”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兩年來,我省先后落實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結果5批、省單獨組織2批、其他省市聯盟組織5批,共182個品種的藥品、5種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各地推行落實情況如何?帶量采購給醫院、患者帶來哪些改變?如何確保優先使用集中采購藥品……記者就此進行了實地調查。
享受“團購價”,看病更便宜
近日,保定市徐水區居民王先生突發胸悶、胸痛,被家人送到市第一中心醫院,診斷為冠心病,需要進行冠脈造影及介入治療,并安裝心臟支架。
“一個心臟支架僅648元,一個冠脈擴張球囊350元。”聽到這個價格時,王先生的家人有些不相信,“辦住院時,我們還為看病費用發愁呢!”
“王先生選擇使用的都是醫院跟進落實國家、省組織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用耗材。”保定市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負責人楊立軍介紹,集中帶量采購前,這個心臟支架14800元、冠脈擴張球囊2360元,僅這兩項就為患者節省16000多元。
集中帶量采購,簡單說就是大型“團購”,主要是采取明確采購量、低價者中標的方式,通過以量換價、招采合一、量價掛鉤的手段,降低藥品價格。
“這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我們在第一時間積極跟進,主動保證國家、省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及配套落地落實。”保定市醫保局副局長王占河說,通過集中帶量采購,全市累積節約醫保基金2.5億元,患者看病就醫的負擔也明顯減輕。
據了解,保定市醫保局已跟進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三個批次112個品種,涉及高血壓、糖尿病、腫瘤疾病、精神疾病、抗感染等多個領域,平均價格降幅54%。跟進落實省級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兩個批次20個品種,其中“兩病”藥品采購降幅42.2%。積極參與跨省區域聯盟集中采購,跟進“三明聯盟”非一致性評價藥品集中帶量采購,7種中選藥品,平均降價69.5%。
“自2018年國家組織‘4+7’城市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試點以來,省醫保局為減輕患者用藥負擔,積極向國家醫保局申請,主動跟進采用國家集中采購中選結果,用心、用力解決患者‘看病貴’‘藥價貴’問題。”省醫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李勝群介紹。
截至目前,我省共跟進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4批和耗材集中帶量采購1批。其中,第一批25種藥品平均降價63%,第二批32種藥品平均降價72.81%,第三批55種藥品平均降價73.21%,第四批45種藥品平均降價50.54%;第一批高值醫用耗材10種冠脈支架平均降價93%。
此外,我省還有序推進省獨立或與其他省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據介紹,2019年,我省率先對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獨立開展集中帶量采購,13個中選藥品平均降價69%。今年4月,對一次性使用輸液器和靜脈留置針開展集中帶量采購,輸液器平均降幅75.38%,靜脈留置針平均降幅78.42%,同時,還聯合福建三明、京津,分別開展了非一致性評價藥品、人工晶體、冠脈球囊和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的集中帶量采購。
管控+引導,讓集采真正落地
如何確保中選藥品和耗材進入醫院并得到優先使用,是開展集中帶量采購成敗的關鍵。
省醫保局明確規定,各地醫保部門要按照“按月監測、年度考核”的方式,監測藥品集中采購的執行情況,并將中選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和醫保費用考核。
“根據醫院用藥實際,我們不斷跟進采購,并積極按照規定完成約定用量。”保定市第一中心醫院有關負責人介紹,醫院利用組織培訓、張貼海報等多種方式,向醫務人員、患者宣傳相關政策。同時,在醫生處方系統中都設定了優先推薦選用中選藥品的程序,要求藥師加強處方審核和調配。
據了解,對采購結果執行周期內未正常完成中選品種采購量的醫療機構,醫保部門將相應扣減下一年度醫保費用額度。對優先使用、保證用量的醫療機構、臨床科室和醫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中予以傾斜。對中選品種處方量下降明顯的醫生,將進行專項約談。
通過激勵措施鼓勵醫療機構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也是確保中選藥品落地的重要舉措。
“集中帶量采購的推行,節約了大量醫保基金。”省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處處長楊立華介紹,為從制度上調動醫療機構優先使用集中采購中選藥品的積極性,從機制上杜絕帶金銷售,2020年,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制定出臺了《關于國家和省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中醫保資金結余留用實施意見》,對集中帶量采購藥品耗材結余的醫保資金,返還醫療機構比例最高可達50%。其中,60%至70%用于醫務人員的薪酬發放,30%至40%用于醫療機構發展。
保定市第一中心醫院有關負責人介紹,在他們落實第一、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后,同通用名稱的藥品同比減少支出1625萬元,這其中醫院結余留用了203萬元。
對藥品耗材開展集中采購,無論是對患者還是對醫療機構,都有利好作用。
為進一步提升我省醫療服務水平,日前,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等部門印發了《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將分級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完善采購規則,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
據介紹,對國家組織開展集中帶量采購的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我省將按照時間節點精細做好醫療機構報量、合同簽訂、配送企業選擇等工作。對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范圍以外的藥品,我省將獨立開展,或與京津等地聯合開展集中帶量采購。同時,還鼓勵市級統籌區對國家和省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范圍以外的藥品,重點是醫療機構缺乏議價能力且臨床使用量大、競爭較為充分的藥品,有序開展集中帶量采購,讓患者用上更多質優價廉藥品。(記者 張淑會 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