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衛生健康委、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制定了《河北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明確提出,今年至2024年,河北省將集中開展治理“紅包”、回扣專項行動,對違反行業紀律的醫務人員,批評教育一批、通報處理一批、嚴肅清理一批,對涉嫌利益輸送的各類機構,嚴肅懲處、移送線索、行業禁入,持續保持打擊“紅包”、回扣行為的高壓態勢。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行風建設工作體系,完善院內管理制度、提升行風管理軟硬件水平,構建打擊“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的長效機制,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提升群眾看病就醫的獲得感,為醫療衛生行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切實保障。
加強警示教育,筑牢防腐底線
開展學習教育。醫療機構要根據行動計劃要求,結合實際,確定學習教育的具體內容,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專題學習,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開展行風教育工作,組織安排重點崗位工作人員進行重點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學習教育的監督指導,確保機構、人員實現全覆蓋。
營造濃厚氛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綜合運用多種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內容。醫療機構要充分運用網站首頁置頂、院內電子屏滾動播放、顯著位置張貼海報、線上線下學習等形式深入開展學習教育,進一步強化廉潔文化建設,推進廉潔從業要求全面落實。
定期約談提醒。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抵制“紅包”、回扣的約談提醒制度,對可能存在收受“紅包”、回扣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人員和科室,采取個別談話、集體談話的方式,及時提醒、及時糾正,做到常約談、勤監督,切實防止收受“紅包”、回扣等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
完善管理體系,落實主體責任
完善行風管理體系。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行風工作的組織領導,2021年底前,要建立健全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行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牽頭處室,進一步優化協調管理機制。醫療機構要加強行風管理隊伍,全面配齊本單位負責行風建設工作專(兼)職人員。
優化醫療機構行風管理架構。醫療機構要堅決落實行風建設主體責任,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行風管理經辦部門的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負責機構內行風管理政策制定、具體工作任務安排,院本級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全程參與、切實履行行風管理職責。
構建打擊“紅包”、回扣長效機制。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持續完善對“紅包”、回扣行為的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督導檢查體系,構建與有關部門的線索移交、核實處置、跟蹤反饋機制。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紅包”、回扣主動上繳、線索反映、調查核實、處置上報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隨訪,借鑒患者滿意度測評的做法和經驗,在門診掛號結算或者辦理出入院手續時開展即時行風滿意度評價,搜集工作線索。
優化內部管理,遏制“紅包”行為
細化明確“紅包”內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對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活動過程中,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以及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均認定為“紅包”,應全部納入此次專項行動的整治范圍,并按照各地具體情況,不斷細化完善“紅包”范疇、明確處罰紅線。
落實糾治“紅包”責任。醫療機構要落實糾治收受“紅包”行為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對及時上繳“紅包”、回扣人員給予褒獎,對查實的違規人員堅決予以嚴肅處罰。對不知情或不可抗“紅包”應當建立上繳登記制度。要健全醫患雙方不收不送“紅包”告知制度,在醫療機構內顯著位置公布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的本單位和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舉報途徑,自覺接收群眾監督。
清除“紅包”產生空間。對門診等候、預約診療、床位安排、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和擇期手術的患者,應當通過網絡、公眾號、院內電子屏等途徑向患者充分告知醫院診療資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務。通過網絡預約、掃碼預約、線下預約等多種形式有效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增加醫療資源信息的公開透明程度,減少患者排隊次數,縮短排隊等待時間,提高就診效率。
完善“紅包”防控措施。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社會監督員制度,采取明查暗訪、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媒體監督等辦法加大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線索的發現力度。醫療機構要加大投入力度,提升防范“紅包”的硬件設施水平,在院內容易產生“紅包”行為的重點場所應當加強監管措施,消除“紅包”行為高發場合的監控死角。
加大懲治力度,清除回扣亂象
嚴防各類形式回扣。嚴禁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經營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嚴禁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行為公正性的宴請、禮品、旅游、學習、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不得參加以某醫藥產品的推薦、采購、供應或使用為交換條件的推廣活動。
嚴守各項招采紀律。遵守國家采購政策,嚴禁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藥品、醫療器械采購和基本建設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的規定在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采購所需的藥品和耗材,優先采購、使用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對使用情況進行監測。嚴禁醫療衛生人員違反規定私自采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療衛生材料。
嚴控藥品耗材使用。醫療機構要針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藥品耗材進一步細化管理措施,以電子病歷為基礎,對醫療重點環節開展監控,要充分運用同學科橫向比較手段,對醫務人員藥品耗材使用情況進行“雙排序、雙公示”,對排名靠前且無正當理由的,要根據行為性質,進行約談、調崗、核減績效或暫停執業。
嚴懲違規違法人員。醫療機構要建立醫藥代表登記備案臺賬,指定部門負責登記醫藥代表備案企業信息、涉及醫藥產品信息、相關工作人員信息。醫藥代表進入醫療機構必須佩帶統一工作牌。對違規出現在診療場所且與診療活動無關的人員要及時驅離,對核實的輸送回扣行為要及時上報,對查實收受回扣的醫務人員要根據金額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落實部門職責,營造良好環境
強化組織領導。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負責的臨時性工作機構,專職落實此次專項行動有關要求,明確部門職責、擬定工作計劃、實施督導檢查并及時上報階段性進展。
發揮機制作用。依托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機制開展聯合整治,加強部門間聯動,對于經查實存在給付回扣、捆綁銷售藥品耗材等商業賄賂違法行為的企業信息要及時通報機制成員單位,依托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制度,對涉案醫藥企業依據裁量基準采取相應措施。由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對其可能涉及的其他違法經營活動開展調查,稅務部門對相關部門移送的涉稅違法線索開展核查檢查。各地還要充分發揮本級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推動各部門對“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一體研究、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努力形成行風整治的強大合力。
加強宣傳引領。加強廉潔從業行動計劃和工作成效的宣傳,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開展典型帶動。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發掘、樹立先進典型作為樣本醫院,逐步推動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此次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提升整體廉潔從業水平。省衛生健康委將根據各地推薦,遴選出一批全省優秀樣本醫院推薦到國家,并組織宣傳報道。
嚴肅處罰問責。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計劃的監管,加強監督檢查,并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醫院巡查、評審的重要內容,對“紅包”、回扣問題查處情況要在轄區內進行通報。對專項行動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的,要嚴肅問責、追查到底。(河北日報記者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