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印發《河北省2021年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工作方案》,標志著河北省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工作進入實施階段。
今年汛期,河北省永年洼、寧晉泊、大陸澤3處蓄滯洪區先后啟用,最大滯洪量3.25億立方米,淹沒面積118平方公里。蓄滯洪區的啟用對保證流域全局防洪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對蓄滯洪區內居民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按照國家政策法規,蓄滯洪區啟用后,需對區內居民因蓄滯洪遭受的財產損失進行補償。這既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災區人民群眾的關心關愛,也是區內群眾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基本保障。
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公平公正、陽光操作的原則,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2021年蓄滯洪區運用補償工作方案》,明確了本次補償范圍為今年汛期啟用的寧晉泊、大陸澤和永年洼3個蓄滯洪區的受淹區域,說明了補償對象為區內常駐居民或土地實際耕作人,提出了農作物、經濟林、專業養殖、居民住房等的補償比例,如農作物實行畝均定值補償,農作物補償面積為承包合同內的受淹面積,補償比例按蓄滯洪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前三年同季主要農作物平均產值的50%-70%確定。(河北日報記者趙紅梅 通訊員任樹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