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形成京津冀晉一體化信用監管機制,實現企業公共信用評價結果在京津冀晉區域共享互認,近日,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天津市誠信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山西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合印發《京津冀晉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等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這是全國首部跨地區的企業公共信用評價標準。
《標準》明確了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的評價原則、評價主體、評價對象、評價內容、等級標準、結果共享等。
京津冀晉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基本狀況、企業履行與公共信用有關的約定情況、企業受行政執法部門監管結果情況、企業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等情況,企業受到行政表彰獎勵情況以及用于判斷、評價企業公共信用綜合水平的其他情況。
京津冀晉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中等)、D(差)四等,各地可在A、B、C、D四等基礎上,結合地區需要,通過“+”“-”進行微調,分別是:A、A-、B+、B、B-、C+、C、C-、D,設定為九級。四地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在京津冀晉公共信用平臺間共享,推進在各行業領域的應用。
下一步,河北省政務服務辦將優化完善“信用河北”功能,為企業查詢評價結果提供便捷服務。建立健全京津冀晉四地評價結果相互驗證機制,并與行業監管部門協同聯動,進一步完善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提升評價結果的科學性、精準性。
記者從省政務服務辦了解到,目前,河北已建立企業信用評價平臺體系,依托省級和各市信用平臺,對全省247萬余家企業進行信用評價,實現了評價結果自動生成、自動更新、直觀展示,向行業監管部門按需共享。此外,交通運輸、家政服務、生態環保、安全生產、文化和旅游等行業領域結合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進行行業信用評價,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記者 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