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晉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交流研討會議在石家莊召開。會上,四地簽訂《京津冀晉戒毒工作協同發展合作協議》,提出聯合建立戒毒工作協同發展專項小組,明確建立6項工作機制,推進四地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質量發展。
建立戒毒工作制度協調統一機制。對四地現行戒毒工作制度進行全面分析梳理,相互學習借鑒,逐步形成規范統一的戒毒工作制度。
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協作機制。在直接管理、現場管理、日常管理、值班執勤、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應急處突以及重點人員、重點物品、重點時段、重點環節、重點部位管理等方面加強交流,共同實現管理精細化,確保場所安全穩定。
建立戒毒執法交流協作機制。在收治收戒、探訪探視、所外就醫、離所就醫、診斷評估、變更戒毒期限、變更戒毒措施、出所銜接、安置幫教等執法工作方面加強交流,提高執法規范化水平。
建立教育戒治工作交流機制。通過互派專家組、召開研討會等方式,交流在教育矯正、心理矯治、康復訓練、醫療衛生、社會化延伸等方面的經驗成果,合作開展專業人才培訓。加強戒毒人員后續照管合作,探索建立巡回指導合作機制,推動戒毒康復指導站規范化運行。統籌優勢醫療資源,積極開展戒毒醫療科研項目合作,共同研究科學前沿的戒治模式和戒治方法。
建立信息技術交流協作機制。定期交流分享安全防范、應急指揮、綜合管理、診斷評估等系統建設成果和經驗,深化在人工智能、物聯網感知技術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此外,建立隊伍建設工作交流機制。開展戒毒場所結對共建活動,通過學習考察、座談交流、工作調研等方式,互相學習借鑒隊伍建設的經驗做法,全面提升民警履職能力和隊伍建設水平。(記者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