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藍皮書”發布 建言互聯網金融監管
2018-03-27 18:05:25 來源: 中青在線
近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的《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16(2018)》(下稱“法治藍皮書”)建議,借《證券法》修訂之機,將股權眾籌等互聯網金融典型業態的基本規則在法律層面加以體現,為實踐操作提供更加清晰和權威的指引。
“法治藍皮書”指出,2017年,互聯網金融的兩個關鍵詞是“金融創新”和“規范發展”。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和金融科技向縱深發展,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生物識別、人工智能等領域的突破和創新層出不窮;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野蠻生長”階段積聚的風險仍待化解,整頓和清理工作繼續進行,相關監管政策和措施也在繼續出臺。
“法治藍皮書”指出了互聯網金融法治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相關法律法規亟待完善、既有監管模式和方法不適應現實需求、整體監管邏輯尚不清晰和消費者保護有待加強。
“法治藍皮書”指出,為適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求,在互聯網金融創新與規范發展之間取得恰當平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增強整體監管能力是當務之急。
同時,“法治藍皮書”建議,處理好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之間的關系,在繼續發揮機構監管方法在金融機構審慎監管和整體風險控制方面的積極作用的同時,以“相同功能,同等監管”為基本邏輯加強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盡量減少監管套利空間,為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提供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
“法治藍皮書”指出,應以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設立為契機,全面升級和加強現有監管協調,并在此基礎上改進和強化中央監管機構與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的監管協調,將互聯網金融監管納入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的整體視野,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李彥松 李晨赫)
責任編輯: 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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