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信息要對外公開
原標題:提升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重大項目效率和透明度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信息要對外公開
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方案》提出,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開的內容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的信息要盡可能對外公開,以提升項目批準、實施的效率和透明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實施方案所稱的重大建設項目,是指按照有關規定由政府審批或核準的,對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含境外投資項目和對外援助項目)。省住建廳負責公開經省以上有關部門審批或者核準,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相關規劃信息,以及由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信息;各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相關部門根據職能,負責公開經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審批或者核準的,由市、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相關部門監管的建設項目,以及各市、縣(市、區)政府確定的本地區重大建設項目相關信息。
公開重點包括項目的批準服務信息、批準結果信息、招標投標信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施工有關信息、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竣工有關信息等7類信息。
各有關部門在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要綜合利用政府網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平臺,以及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及時公開各類項目信息。同時,鼓勵項目法人單位利用現場公示、網站公布等多種渠道主動公開項目信息,方便公眾查詢,更好地接受社會監督。
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政府信息,確定為主動公開的,應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確定為依申請公開的,應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申請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事項應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記者 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