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縣人民政府
關于劃轉43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公告
雄政公〔2018〕0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河北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設立行政審批局改革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冀辦字〔2017〕27號)及《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雄縣行政審批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試行)>的通知》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雄縣教育局、文化旅游局兩部門43項行政許可事項第二批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現將有關劃轉事項公告如下:
一、劃轉時間:2018年7月26日。
二、涉及部門及劃轉事項:本次行政許可事項劃轉涉及雄縣教育局、雄縣文化旅游局兩部門,共計43項行政許可事項。
三、自2018年7月26日起,上述43項行政許可事項劃轉至行政審批局,由雄縣行政審批局集中履行相關行政許可職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涉及兩個部門停止行使行政許可職責。
四、2018年7月26日,兩個部門行政審批專用章失效作廢,交由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統一封存。
特此公告。
雄縣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