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公布8月份“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我省122個縣市區降塵量達標
日前,生態環境部通報8月份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我省8個城市平均降塵量均低于9噸/平方公里·30天的國家標準。8個城市所轄132個縣市區中,122個縣市區降塵量達標,10個縣市區降塵量超標。
我省將揚塵污染防治作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提出建筑工地要達到“六個百分百”要求,對離開工地車輛進行沖洗。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實行24小時線上監管。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4728個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占總量的97.2%。同時,我省強化進出主城區及周邊國、省道清掃保潔和日常維護,城市公共區域、臨時閑置土地、城區道路兩側裸露土地及時進行綠化,推進工業企業物料實現入棚、入倉存儲,露天礦山料堆采取防治揚塵污染措施等,今年以來全省8個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平均降塵量連續4個月實現下降,從5月份的9.14噸/平方公里·30天下降至8月份的5.63噸/平方公里·30天。
8月份,我省有10個縣市區降塵量超過標準,分別是:贊皇縣、遷安市、清河縣、寧晉縣、辛集市、臨城縣、內丘縣、深州市、唐山市古冶區、任縣。
防治揚塵污染,省大氣辦要求,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管理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壓實壓死部門責任。各市要對降塵量較大的縣市區進行專門調度、督導,力爭用最短的時間扭轉被動局面。嚴打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實施揚塵污染綜合治理措施,對不能落實“六個百分百”要求的,要依法采取上限處罰、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堅決治理到位。對道路揚塵污染問題突出的,要掛牌督辦。將揚塵污染治理納入量化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考核問責辦法。對不落實施工揚塵相關管理規定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對多次違法違規的,禁止參加施工建設項目招投標。
我省將從11月1日起按照《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決定》,加大揚塵污染治理力度。(記者段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