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進一步完善執行聯動機制
對失信被執行人在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政府支持或補貼等方面進行限制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執行聯動機制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的意見》,明確提出,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要加強組織領導、監督支持,進一步形成“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
建立執行聯動機制。法院與各聯動部門和單位建立執行聯動機制,由各聯動部門在職能范圍內對,失信被執行人在從事特定行業或項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補貼限制、任職資格限制、準入資格限制、榮譽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場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等方面實施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不斷拓展協作內容和范圍,形成工作合力。
依法加強協作配合。加大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之間協同執行力度。各級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依法加強協作配合,嚴格依法履職,嚴厲打擊規避、逃避、抗拒執行行為,健全完善不敢逃債、不能逃債、不愿逃債的制度體系,維護法律的統一和尊嚴。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導協調下,加強公安、檢察機關與法院在執行程序中的銜接配合工作,聯合重拳出擊,形成強大的法律震懾力。
建立執行規范制度體系。全省各級法院規范執行行為、加大執行力度,建立執行規范制度體系,強力整治執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全面深化執行公開,嚴格落實“案案見面”制度,對執行案件的財產調查、強制措施、評估拍賣、財產分配及執行異議、聽證、復議等事項,在執行公開平臺上全部留痕公開,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監督。對反映執行不作為、亂作為的及時依法處理,對拖延執行、選擇執行等問題嚴肅處理追責。(記者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