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推進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20日
推進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各地區各部門政務服務平臺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8〕59號)精神,認真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實施意見》(冀政字〔2018〕46號)要求,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全面提升我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水平,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融合對接,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統一標準和對接要求,全面提升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水平,進一步升級完善事項管理、門戶網站及移動端、數據共享交換、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安全和運維管理等平臺核心功能;推動政務服務數據共享與業務協同,實現省政府各部門業務系統全部接入;推進省、市兩級平臺深度融合,實現全省政務服務平臺一體化建設運營;推進與國家平臺對接,實現全省平臺與國家平臺間門戶形式統一規范、內容深度融合,事項集中發布、服務集中提供,安全統一監控、運行維護協同管理,政務服務數據充分共享,全面接入全國政務服務“一張網”。
二、重點工作
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對接要求和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安排,重點完成9項工作。
(一)對接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庫。
1.按照統一標準,完善規范國家平臺要求對接的6類行政權力(許可、給付、獎勵、確認、裁決及其他)事項目錄清單、實施清單及辦事指南,實現同一事項名稱、申請條件、審查標準、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法律依據等基本要素省、市、縣三級統一,完成標準制定、事項梳理、清單指南編制等工作。
2.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及實施清單編碼和要素要求》等標準,調整全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庫事項編碼,補充更新庫表結構和字段信息,開發與國家平臺對接的數據匯聚、上報和接收接口,將6類行政權力(許可、給付、獎勵、確認、裁決及其他)事項目錄清單、實施清單、辦件信息表推送至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資源共享服務中心,實現與國家平臺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庫數據實時交換。
(二)對接政務服務門戶及移動端。
1.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門戶建設標準》,對河北政務服務網和省統一移動端的徽標、布局、樣式等展現形式進行調整,實現與國家平臺政務服務門戶和移動端樣式協調、風格統一。開發與國家政務服務門戶和移動端對接接口,做好壓力測試、安全測試、后臺處理與保障等技術支持工作,實現政務服務應用資源和欄目數據信息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實時同步。
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縣(市、區)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標準和省級統一要求,調整、完善門戶網站中政務服務相關欄目,實現與河北政務服務網在內容、結構、樣式等方面深度融合;梳理各類已上線移動端應用,按照省統一移動端應用接入標準,開發數據接口,改造應用頁面,分批接入省統一移動端,實現全省移動應用服務集中提供。
(三)對接國家平臺數據資源共享系統。
1.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數據交換與共享接口》標準,對省級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行完善升級,根據國家平臺要求的交換內容、交換方式、交換頻率設計開發數據接口,采用數據庫交換方式,實現全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及實施清單信息、事項辦件信息、電子證照數據、用戶信息數據的匯聚和報送,以及國家平臺推送信息的接收和處理。全面對接國家政務服務平臺資源共享服務中心,開發數據共享核驗接口,充分利用國家平臺各類共享數據資源,滿足各級各部門政務服務中對人口、法人、證照等信息的共享核驗需求。
2.各市要加強本市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和應用,在實現事項信息、辦件數據共享交換的基礎上,擴大數據共享交換范圍,推進各類證照、證明、批文、鑒定報告等電子結果與省級平臺交換共享,提高數據交換效率,做到實時更新。加強省級政務服務數據交換平臺在政務服務過程中的應用,完善共享交換機制,實現跨部門業務的數據共享核驗和業務協同辦理。
(四)對接身份認證系統。
1.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統一身份認證系統接入、認證、信任傳遞等技術要求,升級完善全省統一身份認證系統,改造用戶注冊、登錄認證、信任傳遞、登出、二次認證等統一身份認證業務流程;根據國家平臺接入要求,做好接入準備、申請、改造、聯調等工作,將全省用戶數據推送至國家平臺資源共享服務中心,實現自然人、法人的注冊、登錄、信任傳遞、登出等與國家平臺的實時同步。
2.各市、縣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托全省統一身份認證系統開展網上政務服務,統一使用省級平臺進行用戶注冊、認證和登錄。已有用戶庫的業務系統要按全省統一身份認證接入標準進行改造對接,歷史用戶信息經清洗、比對后納入平臺統一用戶管理,實現用戶辦事單點登錄、無縫切換、全網內注冊登錄狀態實時同步,逐步將原有系統的用戶注冊、登錄入口遷移到河北政務服務網。
(五)對接電子證照系統。
1.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類型代碼、目錄信息和跨區域共享服務接入等標準規范,升級完善省級電子證照系統,開發數據報送接口,增加異常證照數據處理功能,實現電子證照目錄信息與國家電子證照共享系統的實時交換;根據國家電子證照共享服務接入要求,改造省級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的業務邏輯、服務接入流程接口、服務調用流程接口,提供標準化的電子證照檢索、下載、獲取、驗證等Web接口服務。
2.各市要加快本級電子證照系統建設應用,將電子證照目錄信息和歷史證照數據通過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時上傳至省級電子證照庫。省政府各部門要加強本部門各類證照、批文等政務服務辦理材料的電子化,梳理報送證照、批文的詳細模板信息,將歷史數據電子化、標準化后,導入到省統一電子證照庫,形成全省統一電子證照庫。
(六)對接電子印章系統。
1.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電子印章相關標準規范,升級完善省級電子印章系統,以OFD電子證照簽章文件格式和SM2密碼算法為統一標準,改造電子簽章、驗章、狀態查詢等服務接口,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電子印章系統對接。按照國家平臺數字證書認證標準規范,完善省級數字證書互認系統建設,將已運營使用的CA根證書整合到省級平臺的PKI系統,實現省內數字證書互認,完成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數字證書認證系統對接。
2.各市和省政府有關部門未建設電子印章系統的,原則上要統一使用省級電子印章系統;已建電子印章系統的,需按省級平臺簽章文件格式和數字證書算法進行改造,將在用的數字證書系統的CA根證、CRL、介質等信息提供給省級平臺,統一納入省級數字證書互認系統,實現數字證書跨地區、跨部門互信互任。
(七)對接安全保障體系。
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安全保障體系相關標準規范,開展省級政務服務平臺的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和密碼應用測評,根據測評結果完善平臺安全保障體系,增加WAF、IPS、堡壘機、防篡改等網絡安全設備,升級網絡安全策略,以達到國家平臺安全準入要求。完成省級平臺安全管理中心與國家平臺安全管理中心對接,開發安全信息報送和接收接口,實現安全態勢和事件信息的及時上報,以及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所通報安全事件的接收和處置。
(八)對接運維管理體系。
按照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運維管理相關標準規范,對省級平臺運維管理系統的網絡設備、計算和存儲設備、安全設備等硬件基礎設施,操作系統、中間件、數據庫等軟件基礎設施,以及數據共享交換、事項管理、業務辦理、電子證照等應用系統的運行狀態監控和綜合管理等功能進行標準化改造,實現與國家平臺運行維護管理系統的技術對接和管理對接,達到一體化平臺綜合運維要求,實現統一監控和協同管理。
(九)省政府各部門業務系統全部接入。
省政府各部門要加快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所使用業務系統與省級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根據省級平臺對接方案,改造用戶注冊登錄功能和業務辦理流程,開發數據共享交換接口,實現辦事申報信息、審批過程信息、辦理結果信息的實時交換以及跨部門事項協同辦理。其中,省級垂建系統由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省、市、縣三級相關事項的對接,省級平臺將組織梳理事項信息,統一開發申報頁面和數據共享接口,通過省級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省級垂直系統與市級平臺的數據共享和業務交互,切實解決基層辦事人員重復登錄、二次錄入問題。涉及部門自建業務專網的,要按照電子政務外網整合要求,抓緊推進與電子政務外網的融合,滿足與省級平臺的數據共享交換需求。
三、任務分工
(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統籌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工作,包括升級完善事項管理、門戶網站及移動端、數據共享交換、身份認證、電子證照、電子印章、安全保障和運維管理等功能,推進省政府各部門業務系統全面接入,實現省、市兩級平臺一體化融合,完成與國家平臺全方面對接等。
(二)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會同省司法廳負責推進全省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包括事項標準制定、事項梳理、目錄清單和辦事指南編制等。
(三)省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要求時限做好本部門政務服務相關業務系統與省級政務服務平臺的對接工作,推進自建業務專網與電子政務外網互聯互通,實現部門門戶網站與河北政務服務網深度融合,推進熱點應用接入省統一移動端,梳理并報送證照目錄和歷史數據,推進政務服務業務數據充分交換共享,實現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
(四)各市按照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要求,升級完善本級政務服務平臺,配合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做好事項管理、數據共享交換、身份認證、電子證照等對接工作。負責本市及所轄各縣(市、區)政府門戶網站與河北政務服務網深度融合,推進熱點應用接入省統一移動端。
四、進度安排
2018年底前,實現省政府各部門業務系統全部接入,完成全省政務服務事項統一標準制定,各市和省政府部門門戶網站與河北政務服務網深度融合;完成省統一移動端平臺建設,業務系統用戶注冊登錄功能改造;完成各市和省政府有關部門電子證照目錄梳理報送,省級平臺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維管理體系的完善升級。
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全省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實現與國家平臺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庫對接;完成已有移動端應用接入省統一移動端,實現與國家政務服務門戶及移動端對接;完成數據交換接口開發,實現與國家平臺的數據共享交換;完成身份認證接口開發,實現與國家平臺身份認證系統對接;完成各市和省政府有關部門證照歷史數據匯聚,形成全省統一電子證照庫;完成各市和省政府有關部門電子印章系統的標準化改造,實現省內數字證書互信互認。
2019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與國家平臺數據資源共享服務中心對接,實現數據共享核驗;完成電子證照數據接口開發,實現與國家平臺電子證照系統對接;完成電子印章數據接口開發,實現與國家平臺數字證書認證系統對接;實現與國家平臺安全保障體系和運維管理體系對接。
2019年9月底前,進一步完善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功能,不斷提升數據共享、業務協同能力,在鞏固前期對接工作的基礎上,全部完成國家要求的對接任務,并開展試運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把平臺建設和對接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統籌推動本地本部門工作,抓緊制定推進落實的時間表、路線圖,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并將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問責。
(二)健全技術支撐。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電子政務隊伍建設,充實工作力量,建立技術管理團隊,嚴格按照各項技術標準規范開展工作,確保技術規范、標準統一。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加大技術指導力度,成立對接工作技術支持小組,采取多種形式,分期分批統籌進行事項庫、身份認證、電子簽章、電子證照等對接工作的標準解讀、業務培訓、技術咨詢等相關工作,切實保障對接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安全保障。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安全保障要求,負責本級本部門與政務服務平臺相關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強安全風險防控,強化各級各部門與省級平臺、省級平臺與國家平臺對接中的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探索開展數據異地容災備份,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平臺數據安全、業務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