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雄安官網1月11日電(記者崔利杰)春節臨近,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止環境污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容城縣人民政府1月7日發布了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指出,容城縣境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對違反規定,造成國家、集體、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違法行為人。對舉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經查證屬實予以表揚、獎勵。舉報電話:110(容城縣公安局)。該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