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9日電(記者王茜)司法部29日發布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0)》提出10項措施完備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綱要顯示,這10項措施是,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健全法治宣傳教育機制;建立健全人民群眾參與、促進和監督法治建設工作體制機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司法鑒定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公證制度改革;完善仲裁制度;深化律師制度改革;規范發展基層法律服務;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表示,為加快公共法律服務建設統籌推進,司法部整合了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和社會多層次、多領域、多樣化、高品質的法律服務需求。
截至2018年底,我國公共法律服務三大平臺普及化全面實現。全國已建成縣市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2917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39380個;各省區市均已建成熱線平臺,有31個省份實現了省級統籌:各省區市均已建成網絡平臺,并實現與中國法律服務網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