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構建防控機制 提升監管效能
我省強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關于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貫徹落實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方案》提出,扎實做好城市安全發展工作,提升城市安全源頭治理能力,構建城市安全防控機制,提升城市安全監管效能,強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不斷提高城市安全運行監管水平。
提升城市安全源頭治理能力。加強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監管,突出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中事故易發環節和部位,強化安全監管措施,保障市政設施安全運行。下大力氣解決好供熱、供水、供氣等設施老化、老舊管網系統跑冒滴漏等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定期組織開展城市排水管網疏通工作,檢修維護排水泵站、雨水井蓋等,確保汛期排水設施正常運轉。加快制定或修訂城市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梁、管線管廊、軌道交通、燃氣工程、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等工程技術標準,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產運營依法治理水平。
構建城市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強化日常巡查,加大對城市廣場、公園(水域)、道橋等人員密集、問題多發場所、區域的巡查頻率,防止觸電、垮塌、踩踏、溺水等事故。提升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運行效能,擴大平臺覆蓋范圍,拓展管理服務功能。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督促房屋產權人和管理單位加強對房屋共用部位與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提高應對突發氣象災害能力。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管,實施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化”管理,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完善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生產運營企業等多級應急預案管理體系,定期更新預案,做到日常安全防范、突發應急搶險、事后處置等各項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提升城市安全監管效能。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失信約束機制,對于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處罰。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理順城市管理執法體制,實現城管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創新監管執法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加大對事故多發、問題突出的行業、企業和建設項目抽查比例和頻次。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實現監管信息互聯互通,增強監管執法效能。
強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加強城市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促進信息數據資源共享跨部門協調機制,構建城市數據交換中心,實現多部門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加快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城市建設、管理、運營等深度融合,建設城市智慧水務、智慧供熱、智慧排澇、智慧市政、智慧城管等行業監管服務信息平臺和管理系統,完善城市道路橋梁、隧道、供水、供熱、地下管線等基礎數據庫,提升城市安全監管的智能化水平。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記者楊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