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施工場地揚塵排放 河北定標準
4月1日起實施后 PM10小時濃度超標數量將減三成
記者從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目前已經省政府批準,將于4月1日起實施。經測算,“標準”實施后,我省施工場地PM10小時濃度超標數量將減少34%,進一步降低環境空氣中顆粒物的濃度,切實改善空氣質量,保障公眾健康。
施工揚塵是造成大氣顆粒物污染嚴重的重要原因。為進一步強化揚塵源頭管控和執法,減少揚塵排放污染,我省制定了該“標準”。在“標準”中,確定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控制項目為PM10,PM10是施工場地揚塵的主要因子,既是國省控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監測的項目之一,又是我省揚塵在線監測并聯網的項目,便于操作。確定監測點濃度限值為80微克/立方米,監測點濃度限值指施工場地監測點PM10小時平均濃度實測值與同時段所屬縣(市、區)PM10小時平均濃度的差值。
該“標準”還確定了施工場地揚塵監測點數量設置要求。其中,規定施工場地面積小于5000平方米的,至少要設置一個監測點;大于5000平方米,但小于1萬平方米的,至少要設置2個監測點;大于1萬平方米,但小于10萬平方米的,至少要設置4個監測點;如施工場地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則在至少設置4個監測點的基礎上,每增加10萬平方米最少增設1個監測點。這與天津市《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及運行技術規范》保持一致,也體現了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要求。
據省生態環境廳專家介紹,通過對石家莊、邯鄲、滄州、唐山、張家口等地施工場地近6萬多個PM10在線監測數據統計分析和現場調研、監測,在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即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工地裸土100%覆蓋、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灑水抑塵、出入車輛100%清洗、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措施的情況下,實施該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具有可行性。經測算,標準實施后,我省施工場地PM10小時濃度超標數量將減少34%,環境效益明顯。標準的實施可進一步提升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揚塵污染;進一步降低環境空氣中顆粒物的濃度,切實改善空氣質量,保障公眾健康。(記者 馬冬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