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召開全省市場主體2018年度年報公示工作推進視頻會,對全省年報公示工作進行再部署。會議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把握關鍵節點,全力推進年報公示工作,確保全省市場主體年報公示率保持較高水平。
年報數據是經濟運行的“風向標”,通過匯總企業開業率、經營情況、納稅情況,對于政府部門通過多個渠道掌握企業發展情況、分析判斷經濟運行態勢、加強市場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具有重要參考價值。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報送年報,是其累積社會信用的有效途徑,是信用監管和社會共治的前提基礎。督促指導市場主體依法按時年報,是市場監管部門服務企業發展和加強市場監管的重要手段,是引導企業自律的有效抓手。
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規定,凡2018年12月31日(含)前在河北各級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領取營業執照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均須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上的“企業信息填報”模塊,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2018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凡2018年12月31日(含)前在河北省各級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在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報送電子版2018年度報告并公示,也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紙質2018年度報告。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應當如實填報年度報告,并對公示信息的真實性、及時性負責。(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