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清晨5點40分左右,縣農業農村局漁政執法人員在安新縣小田莊村西水域巡查時,發現一名男子駕駛可疑船只在淀內行駛。執法人員立即上前進行盤查,發現船上安裝有整套電魚設備,船艙內有漁獲物,漁政人員遂將其本人及船只帶回縣漁政管理站進一步調查。
經查,嫌疑人田某某,男,現年50歲,系安新縣安新鎮小田莊村人,其對違法捕撈事實供認不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農業農村局將此案移交公安局予以立案追訴。縣公安局受理了此案并于6月9日晚予以刑事立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縣看守所羈押,6月21日縣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批準逮捕。
這是自白洋淀實施禁漁制度以來因非法捕撈而進行刑事處罰的第一例案件,此案對提高淀區群眾的守法意識、白洋淀漁業資源的保護、漁政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必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目前,正值海河、遼河、松花江等三個流域同步禁漁期,禁漁時間從5月16日12時開始至7月31日12時止,禁漁期間除釣具外禁止其他任何作業方。縣漁政部門將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完善工作措施,強化執法檢查,繼續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漁業資源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效保護漁業資源及水域生態,確保休禁漁制度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