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記者張辛欣)記者26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已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確保電話入網環節人證一致。
工信部要求各電信企業應于2019年11月底前完善電信服務協議條款,明確用戶不得二次轉售、倒賣電話卡,并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記者張辛欣)記者26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已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確保電話入網環節人證一致。
工信部要求各電信企業應于2019年11月底前完善電信服務協議條款,明確用戶不得二次轉售、倒賣電話卡,并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