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三地司法協作再添新舉措,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與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同簽署《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司法協作機制框架協議》,力爭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保障。
依據協議,將建立跨域立案訴訟服務一體化協作機制;分別建立刑事審判交流協作機制、民商事審判協作機制、行政審判協作機制,深化各業務部門間的互動交流,促進裁判尺度統一;建立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加強重點項目、重點工程及特定類型案件異地執行聯動;建立審判委托送達和委托調查取證工作機制,加深協作法院在文書送達及調查取證等委托事項上的互助義務,協同提高審判執行質量效率;建立社會矛盾聯動化解協作機制,對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產生的各類涉訴涉法矛盾糾紛,共同做好預警預測、風險防范及應對協調,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建立疑難案件通報會商機制,對涉及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大案件進行摸底排查、登記備案,建立重大涉法涉訴事件通報機制,及時溝通會商,共同妥善處理;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推動三地法院信息化平臺共建、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加強案件信息互助查詢,實現審判數據、審判態勢和改革創新等各類型信息資源的常態交流、互通共享,增強區域協作實效;建立聯合調研和審判人才合作培養機制,共建常態化調研協調機制,開展學術征文、案例研討等多層次學習交流活動,探索建立法官業務培訓師資共享庫,整合師資力量,共享教育資源。(記者 孟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