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2020年1月1日起
我省貨車按車(軸)型收通行費
從11月26日在石家莊召開的河北省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聽證會上獲悉,從2020年1月1日起,河北省不再實行貨車計重收費,統(tǒng)一按車(軸)型收取通行費。
今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國辦發(fā)〔2019〕23號),提出“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從2020年1月1日起,統(tǒng)一按車(軸)型收費,并確保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的要求。同時,交通運輸部公布《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yè)標準(JT/T 489—2019),對貨車車型進行了重新劃分。
5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河北省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方案》(〔2019〕—80),要求按照國家新修訂的《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由計重收費調整為統(tǒng)一按車(軸)型收費。
此次聽證會對《河北省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聽證會聽證方案》進行了公開聽證。會后,省發(fā)改委將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形成聽證報告。省發(fā)改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將根據(jù)聽證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河北省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調整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聽證會聽證方案》作進一步修訂完善。修訂完善后的方案連同聽證報告將一并報省政府批準實施。(記者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