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底前全省各市、縣完成交易平臺搭建、交易規則制定等工作,初步建立起產權明晰、市場定價、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監管有效的土地二級市場;到2022年,河北省要基本形成一、二級市場協調發展、規范有序、資源利用集約高效的現代土地市場體系。雄安新區可根據開發建設情況,平穩有序推進土地二級市場建設。
《意見》明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交易對象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重點針對土地交易以及土地連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的情況。涉及到房地產交易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已依法入市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可參照該意見執行。
《意見》提出加快完善建設用地的主要任務。完善轉讓規則,保障要素有序流通。明確轉讓形勢,明晰轉讓條件。完善土地分割、合并轉讓政策。實施差別化的稅費政策。健全出租制度,營造良好市場環境。規范有償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管理,加強劃撥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管理。營造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環境。規范抵押機制,依法保障抵押權能。明確不同權能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條件。放寬對抵押權人限制,規定自然人、企業均可作為抵押權人。探索養老、教育等社會領域企業以有償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設施等財產進行抵押融資。建立交易市場體系,提升服務保障能力。各地可依托不動產登記機構,搭建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交易平臺,探索實施網上交易。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明確土地二級市場各交易環節和流程的基本規則,建立“信息發布—達成意向—簽訂合同—交易監管”的交易流程。
各市、縣要建立健全信息平臺互通共享機制,提升服務效能。各地要建立健全公示地價體系,強化監測調控。各部門要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推進土地市場信用體系共建共治共享。(記者苑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