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保管理服務的通知,明確提出,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督促各定點醫藥機構認真落實好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長處方相關政策,在保證醫療安全、規范患者用藥的基礎上,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參保患者每次門診攜藥量可達到2個月(藥品最小包裝超過規定天數的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間,最長可放寬到3個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盡量減少人員接觸和聚集,防止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反復就醫導致感染風險,使醫療機構能夠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還指出,現金報銷受理不受時間限制。對于參保人在疫情前或疫情期間因急診等特殊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需在疫情期間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報銷的,可以在疫情過后半年內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報銷手續,不受原規定時間限制。
充分發揮“互聯網+醫保”作用。通知要求,要全面落實異地就醫網上備案,通過關注“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登錄“河北省異地就醫備案平臺”,自助進行異地就醫備案操作。對于無法完成網上備案的,各級醫療保障部門應視同備案,并做好異地就醫后續的現金報銷工作。
優化經辦辦理流程。通知還指出,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圍繞盡量減少參保人現場跑辦為目標,對窗口經辦服務進行全面梳理和優化,努力實現經辦服務“零跑腿、不見面”,確需現場跑辦的,要完善防控措施,并確保一次辦結。一是對于用人單位辦理醫保繳費基數核定、人員增減、信息修改等業務,原則上實行網上辦理。如因實際情況確需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的,要設置預約電話,合理安排,避免人群聚集。二是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可以通過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微信、支付寶、經辦銀行的網上銀行或手機APP等渠道申報繳費。三是定點醫藥機構新增或變更“非發熱科室”現場考察實行先予以開通,待運行3個月后(結合疫情防控情況),通過結算數據與現場核查相結合方式進行考察驗收。四是開通GSGzaj網上受理、電話咨詢、郵寄等“非接觸式”綠色通道,減少現場辦理次數,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