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重點工作大督查辦公室、河北省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通知:經省領導同意,兩部門于2020年上半年對市縣開展全省脫貧攻堅戰“百日攻堅聯合督戰”。
根據通知,聯合督戰圍繞脫貧攻堅7個方面重點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每階段工作重點有所側重。第一、第二階段為常規督查巡查階段,每階段實地督戰時間不少于20天;第三階段為集中督查階段,重新調配力量、混合編組進行。聯合督戰組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省脫貧攻堅督查巡查組和省重點工作大督查駐市督查組抽調專門人員組成。省重點工作大督查辦公室和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建立聯席工作機制,每周定期會商。省扶貧開發辦公室專門設立掛牌督戰工作專班,負責日常聯絡對接。
通知明確,第一階段(3月20日至4月30日),重點督戰四方面工作。
剩余貧困人口脫貧工作。對剩余貧困人口超過1000人的11個縣(市、區)和貧困人口超過20人的77村督戰全覆蓋(涉及28個縣),同時抽查其他有剩余貧困人口的縣。
13個貧困縣和涿鹿縣趙家蓬區脫貧摘帽工作。對2019年度脫貧摘帽縣(區)全覆蓋督戰。
脫貧攻堅“回頭看”工作和國考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對國考點對點反饋存在問題的縣督戰全覆蓋,同時抽查反饋可能存在舉一反三問題的縣。
根據通知,第二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重點督戰脫貧摘帽縣鞏固提升、“6項重點任務清單”落實、防貧長效機制建立三方面工作。第三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對7個方面重點工作進行回頭看的同時,集中督戰脫貧攻堅普查準備工作。對標對表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的具體要求,專項督查所有涉及的縣在人員準備、數據采集、檔案資料準備等方面工作情況。重點關注在7方面重點工作存在問題較多的縣。
通知明確,常規督查巡查期間發現問題,隨時由省重點工作大督查駐市督查組名義進行交辦,需對個人立即啟動約談程序的,按照省重點工作大督查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各聯合督戰組每月向省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約談市、縣(市、區)建議名單;督戰結果作為對市縣年度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的重要權重,同時列入省重點工作大督查對各市黨政班子及主要領導干部考核內容。
通知要求,聯合督戰采取明查暗訪相結合方式,以暗訪為主。關聯度較高的督戰任務可以同時進行,減少反復進村入戶,提高效率。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有關要求,輕車簡從,不搞層層陪同,防止發生違反紀律現象。(河北日報記者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