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從河北高速交警總隊獲悉,為確保2020年“十一”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20年10月1日零時至10月8日24時,采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
據悉,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線通行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十一”期間上述車輛將禁止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通訊員王一 河北日報記者崔叢叢)
9月25日,從河北高速交警總隊獲悉,為確保2020年“十一”期間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決定,自2020年10月1日零時至10月8日24時,采取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限行措施。
據悉,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包括持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線通行證及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十一”期間上述車輛將禁止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行駛。(通訊員王一 河北日報記者崔叢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