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
《河北雄安新區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
《河北雄安新區積分落戶辦法(試行)》
正式施行
向五湖四海的英才
投身“千年大計、國家大事”敞開了大門
居住證如何辦理?
積分落戶指標有哪幾項?
申請條件有哪些?
……
一起來看↓↓↓
1.申請居住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在雄安新區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屬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的,不受以上條件限制,可直接申請。
2.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3.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哪些基本公共服務?
4.居住證持有人享受哪些便利?
5.居住證積分達到規定分值,享有哪些權益?
答:居住證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可享有相應的住房保障、養老服務、學前教育等公共服務及相應的福利待遇、辦事便利。符合雄安新區積分落戶條件的,可申請在雄安新區落戶。
6.積分落戶辦法適用人員?
答:除雄安新區承接的北京籍轉移人口、引進的人才、原籍雄安新區的大中專院校學生、直系親屬投靠且按相關規定可在雄安新區直接辦理落戶的人員外,在雄安新區合法穩定就業并居住的非雄安新區戶籍人員,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申請積分落戶的,適用本辦法。
7.申請積分落戶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1.持有雄安新區有效《居住證》,在雄安新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屬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的,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累計計算;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3.無刑事犯罪記錄;4.屬于雄安新區引進高端人才和其他工作需要的人員。
8.積分落戶指標由哪幾部分組成?
答:積分落戶指標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和減分指標組成。三項指標累計得分為申請人積分。
基礎指標: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
加分指標:榮譽表彰、創新創業、個人納稅。
減分指標:違法行為和不良征信。
9.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轉移人口如何申請積分落戶?
積分落戶指標除本辦法第七、八、九、十條規定外,還包括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和連續居住指標。申請人在京期間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每滿1年積3分,連續居住每滿1年積1分。
10.如何辦理積分落戶?
答:積分落戶每年受理一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向公共服務部門或其委托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積分落戶。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后,公共服務部門及其委托機構應當場核驗。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材料。
公共服務部門在受理申請后,應組織相關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材料,并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向公共服務部門提出申訴。
公共服務部門根據申請人積分情況和落戶計劃,按照積分從高到低擬定年度積分落戶人員,并向社會公示7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申請人應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