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八部門聯合發布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提倡采用植樹獻花等方式文明祭掃
隨著清明節臨近,群眾踏青祭掃活動增多,火災風險增高。為提高社會單位和廣大群眾火災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近日,河北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氣象局、省文物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8部門聯合發布春季消防安全提示。
各社會單位進行明火作業時,要及時清理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遇有大風天氣,應停止一切動火作業,加強防火巡查。
居民要及時清理家中陽臺、樓道、房前屋后可燃物,防止外來飛火引發火災;春耕農忙之際,禁止焚燒垃圾和野外燒荒;外出踏青郊游,應遵守景區、林區禁煙禁火規定;提倡采用植樹、獻花等方式文明祭掃,嚴禁攜帶火種上山,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
高層建筑管理使用單位應在醒目位置設立外墻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等級和防火要求標識,禁止在墻體設置廣告牌、燈箱等高溫用電設備,禁止在建筑周邊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架空電線的日常維護,防止風大線路碰撞打火,引發火災。
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管理,保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強化值班值守和防火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群眾離家外出踏青游玩時要做到“三清三關”,即:清理廚房、陽臺、樓道的可燃物,關閉燃氣、電源、門窗。自覺遵守文物建筑、旅游景點禁煙禁火規定,不在山林景區生火野炊,防止引發火災;進入賓館飯店、影劇院、大型商業綜合體要注意熟悉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線,了解滅火器、防煙面罩等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群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時,不應攜帶汽油、柴油、酒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自駕車輛要提前檢查油路、電路,隨車配備滅火器并保持完好有效,不要往車外拋扔煙頭,停放車輛嚴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遇有執行任務的消防救援車輛,應主動避讓。遇有火情,應及時撥打“119”電話報警。(河北日報記者高珊 通訊員武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