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調整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執行時間
日前,省發改委印發《關于明確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執行時間有關事項的通知》。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進一步降低環保行業用電成本,省發改委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規〔2018〕943號)要求,決定對我省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執行時間作出調整。
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執行時間調整為2018年6月21日。
省發改委明確,由執行時間調整產生的退還電費,相關用電企業無需申請均可獲得。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冀北電力有限公司要與退費企業一對一對接,認真組織落實,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退費工作。各市發展改革委要積極解讀政策,督促指導電力部門將電價支持政策執行到位。(記者 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