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體育局獲悉,為促進體育與旅游深度融合、相互促進,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我省開展2021年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申報認定工作。
2021年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申報認定分四個階段,11月5日至20日開展申報工作;11月21日至30日開展評選工作,最終審定示范基地名單,并面向社會予以公示;12月初,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公布,并郵寄“河北省體育旅游示范基地”榮譽牌匾。另外,整合省內外主流媒體、自媒體資源,對確定名單進行品牌推廣。
凡河北省境內開展多項體育健身休閑項目的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或以體育健身休閑項目經營為主、有一定規模的體育經營單位,均可由管理或運營主體提出申請,管理或運營主體須為法人單位。
申報條件包括:申報單位體育旅游設施及公共配套設施完善;體育器材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并定期維護保養,有具備從業資格的體育項目從業人員和醫療救護人員;已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特種設備檢驗、消防、衛生許可等,安全管理機制和措施完備,近兩年未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體育旅游業務經營狀況、經濟效益良好,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輻射帶動作用強,年接待量達到一定規模,吸納本地勞動力就業明顯等。(記者 陳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