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試驗區是推進雄安新區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的重要載體,是雄安新區開放發展的重要先導,在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成為新時代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全國樣板,建設高水平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的任務中承擔著重要使命。為落實《河北雄安新區規劃綱要》《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等文件要求,促進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雄安片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高標準高質量建設雄安新區的重要指示要求,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這個初心,聚焦改革開放和對標國際規則,聚力搭建更高水平開放新平臺,解放思想、大膽創新,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產業發展為根本,以平臺建設為支撐,加強各類要素保障,推動自貿試驗區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助力雄安新區構筑開放發展新高地,打造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全國樣板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的創新發展示范區。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改革創新引領。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在自貿試驗區大力開展差別化改革、首創性探索,加強改革的系統集成,率先推動以商品和要素流動性開放為主向以規則等制度性開放為主轉變,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改革創新成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雄安路徑,積累雄安經驗。
二是堅持強化產業支撐。緊密結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承接,有效集聚國內外高端創新要素資源,重點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高端現代服務業等產業,加強產業平臺建設,加大產業對外開放力度,努力建設高端高新產業開放發展引領區、數字商務發展示范區和金融創新先行區,打造雄安新區高質量開放發展的前沿陣地。
三是堅持區域發展協同。聚焦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加強自貿試驗區與省內其他重點發展區域、京津周邊經濟區域的改革聯動、開放聯動和發展聯動,加強創新鏈、產業鏈、生態鏈上下游對接,有效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轉化,加快促進各類創新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和各類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助力雄安新區打造成為京津冀城市群新的增長極。
(三)發展目標
經過3年至5年的改革試驗,自貿試驗區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重大進展,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高端現代服務業等產業為重點的創新鏈、產業鏈、生態鏈基本形成。圍繞貿易、投資、金融、營商環境等重點領域,形成一批對接國際規則、符合我國發展實際、具有雄安新區特色的制度創新成果,并在全國進行復制推廣。推動京津冀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要素自由流動和產業聯動取得重大進展,區域通關一體化、服務一體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成為京津冀協同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新平臺。經過10年至15年的創新發展,初步建成貿易投資自由便利、高端高新產業集聚、金融服務開放創新、政府治理包容審慎、區域發展高度協同的高標準高質量自由貿易園區。
二、賦予更大自主權
瞄準開放發展先行區定位,優化自貿試驗區開發建設管理模式,賦予更大改革開放自主權,凝聚發展合力。
(一)完善管理體制。加強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雄安片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對自貿試驗區規劃、建設、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各項改革創新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對各項任務落實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雄安片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雄安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落實自貿試驗區規劃、建設、管理與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保稅區等重點功能區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支持雄安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全面承接履行職能所需的省級、市級管理權限,結合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時序,按照“照單點菜”放權機制逐步賦予雄安自貿試驗區管委會經濟管理權限。鼓勵和支持自貿試驗區積極拓展發展空間和政策邊界,與區外各功能區探索發展飛地經濟,協商建立利益分享機制和統計考評機制,實現聯動發展。
(二)優先開展先行先試。自貿試驗區要充分發揮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在貿易、投資、金融、轉變政府職能等重點領域積極開展改革創新,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原則上,國家、省、新區實施的重大改革舉措優先在區內試點,新區出臺的各領域政策優于本意見規定的,自貿試驗區按照“政策從優不重復”原則予以適用。
(三)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將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工作納入雄安新區年度綜合績效考核改革創新指標,可在國家、省、新區各類榮譽評比表彰項目中優先推薦。國內首創并在全國復制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對作出主要貢獻的單位或市場主體給予獎勵,每項成果獎勵不高于300萬元。對貫徹落實自貿試驗區各項改革試點任務和政策不到位的單位或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四)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制定支持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有關辦法,明確容錯情形、判斷標準、容錯程序和糾錯整改等事項,為在自貿試驗區建設中勇于創新、敢于擔當、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營造鼓勵創新創業創造、干事擔當作為的良好氛圍。對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自貿試驗區建設中進行的改革創新,出現的失誤或未能實現的預期目標,但是符合改革方向、程序合法、未謀取私利的,在考核時不作負面評價,并免予追究相關責任。
三、突出開展改革創新
堅持為國家試制度,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改革創新成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路徑。
(五)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動設立自貿試驗區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區內政務服務的集中辦理和統一管理,打造雄安自貿試驗區政務服務品牌。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對區內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實行“企業登記容缺容錯受理”機制,在市場主體登記環節實行市場主體(經營場所)申報登記制,允許市場主體按規定在區內開展“集群注冊”。允許區內企業冠以“雄安自貿試驗區”“河北雄安自貿試驗區”等字樣的名稱,并可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體現自貿試驗區功能特點的行業表述。積極推行“數字身份+政務服務”新模式,大幅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告知承諾制,大幅壓縮項目審批時限。深化公證“最多跑一次”改革,優化辦證服務。推廣應用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推進稅收征管方式改革,支持企業自報、自繳稅款。優化涉稅事項辦理程序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依托雄安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完善知識產權評估機制、質押登記制度、質押融資風險分擔機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質物處置機制。
(六)加快貿易投資便利化改革。建設具有雄安特色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拓展“單一窗口”功能,創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跨境電商等應用項目,逐步將“單一窗口”業務范圍覆蓋至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以“單一窗口”為中心節點,加強與銀行、保險、民航、鐵路等相關行業對接,打造集通關服務、倉儲物流、支付結算、金融保險、綜合查詢等功能于一體的“一站式”貿易服務平臺。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會展經濟等業態發展和消費升級,積極申請特殊原材料、試劑、設備、文化藝術品、消費品等指定進口口岸,打造特殊進口商品集散中心。創新稅收擔保形式,從以貨物為單元的逐票擔保機制轉變為以企業為單元的總擔保機制。探索建立總部式一體化保稅監管模式和以研發設計企業為龍頭的全產業鏈保稅監管模式。深化與京津冀關區海關監管協作,推進通關一體化改革,提高貨物流轉效率。在海關監管、支付結算、稅收等方面制定支持離岸貿易發展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充分發揮質量認證作為貿易便利化的工具作用,加快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基地建設,引進國際國內權威檢測認證機構,為貿易需求方提供“一站式”檢測認證服務。
(七)加快金融領域開放創新。探索建立本外幣合一銀行結算賬戶體系,支持市場主體通過本外幣一體化賬戶開展貿易和投融資活動。深入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手段,探索跨境貿易和數字貿易領域應用。深化運用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支持持牌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運用新興技術手段開展支付、信貸融資、征信、供應鏈金融等金融創新活動。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便利境外資本投資。研究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推進新區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試點,支持區內綠色產業發展。申請設立綠色交易所,支持開展碳排放權、水權、新能源等現貨交易,積極開展碳金融及生態環境類金融衍生品業務。加快設立股權交易所,為區內企業拓展直接融資渠道。推進知識產權保險、知識產權證券化等試點。
(八)加快數字貿易領域率先突破。積極開展數字貿易領域規則和標準研究,參與數據資產國際貿易規則和協議制定,持續跟蹤GDPR(歐盟通用數據保護規則)等全球數字貿易治理規則的變化,在數據中臺搭建、本地處理和存儲、源代碼托管、個人隱私保護等方面加快提出雄安方案,為我國數字貿易發展贏得更多國際話語權。建立大數據資產評估定價、交易規則、標準合約等政策體系。建立完善數字貿易監管機制,積極探索對數字內容貿易進行事中事后管理,探索兼顧安全和效率的數字化貿易監管模式。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建立數據安全保護能力評估認證、數據流通備份審查、跨境數據流通和交易風險評估等數據安全管理機制。
(九)加快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快完善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自貿試驗區法治體系,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實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行信用監管改革,促進各類市場主體守法誠信經營。建立涉外商事審判制度體系,支持審判機關設立自貿試驗區法庭或自貿試驗區法院等專門審判機構,集中受理、審判涉自貿試驗區案件。不斷完善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探索設立審理自貿試驗區金融糾紛案件的專門審判庭或合議庭。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司法服務保障體系,支持檢察機關在區內設立涉外檢察辦公室,推動構建服務自貿試驗區的法律監督工作機制和服務平臺。加快構建調解、仲裁、訴訟有機銜接的“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優化仲裁與執行的對接程序,對國內外仲裁機構作出的涉自貿試驗區糾紛的仲裁裁決,依法高效審查執行。探索設立知識產權仲裁委員會,引導知識產權相關機構和行業組織增強糾紛解決能力,構建知識產權“行政+司法”的大保護格局,不斷完善區內知識產權保護運用能力。探索在區內建設雄安“中央法務區”,加快建立健全集涉外律所、公證、司法鑒定、仲裁、調解等于一體的法律服務體系。
四、加快平臺打造和產業集聚發展
堅持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為核心,加速推進平臺載體建設,推動高端高新產業集聚,加快形成發展新動能。
(十)明確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積極打造高端高新產業開放發展引領區。依托新區智能城市建設,加快集聚下一代通信網絡、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網絡安全、軟件外包等信息技術產業,推動數字經濟發展。探索建設基因數據中心,率先發展腦科學、細胞治療、基因工程、分子育種、組織工程等前沿技術,培育生物醫藥和高性能醫療器械產業,加快推進生命科學與生物技術創新發展。積極接軌國際,加快布局金融服務、科創服務、商務服務、智慧物流、現代供應鏈、數字創意、智慧教育、智慧醫療等高端現代服務業,推動服務貿易集聚創新發展。
(十一)加快高端高新產業集聚。鼓勵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優先在區內布局,對落戶區內的項目,在享受疏解政策基礎上,視其外向型業務板塊落地和發展情況,按有關規定額外給予扶持獎勵。加大重點產業培育力度,鼓勵各類人才圍繞重點產業在區內創新創業,新區各類專項資金、產業基金和孵化平臺優先給予支持。加強區內重點產業招引,對區內新設立、新遷入的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有關規定給予落戶獎勵、業務獎勵、辦公用房補貼、投資和技術改造補貼等資金支持。實施產業項目清單管理,建立“一對一”全程跟蹤服務制度,大力抓好項目謀劃、招商引資、要素保障、投產達效等關鍵環節,全面加強產業項目全生命周期服務。全力保障產業項目用地,用地指標向區內重點產業、重點項目傾斜。
(十二)建設雙輪驅動的綜合保稅區。加快建設具有雄安特色的綜合保稅區,推動服務貿易和貨物貿易并行發展。充分發揮綜合保稅區保稅政策優勢,重點吸引研發設計、融資租賃、跨境電商、進口分銷、高端制造等產業入區發展,對重點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資金支持。在綜合保稅區內整合設立海關監管作業場所,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通關效率。優化綜合保稅區服務功能布局,加快政務服務部門和商業服務機構入駐,建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服務平臺,為區內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政務服務。探索支持服務貿易、離岸服務等產業發展的特殊監管政策和模式,加強區內區外聯動,研究在白洋淀等文旅商業聚集區布局保稅商品展銷中心等新業態,依托綜合保稅區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探索開展新能源電力直供電試點,提高新能源電力比重,建設綠色低碳綜合保稅區。采取“管委會+管理局+平臺公司”的運營管理模式,高效推進綜合保稅區及其配套產業區的建設、運營、管理、招商、投融資等工作。
(十三)加快發展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完善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和線下產業園區,加快建立信息共享、金融服務、智能物流、電商誠信、統計監測、風險防控、人才保障等監管和服務體系。依托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創新跨境電商管理和服務模式,為跨境電商企業提供物流、通關、金融、人才培訓等全產業鏈式綜合服務。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的線下產業園區,建立支持跨境電商發展的政策體系,按有關規定為跨境電商平臺運營企業、跨境電商綜合服務企業、外貿企業等跨境電商生態鏈企業提供落戶和業務發展獎勵。積極推廣“龍頭企業+跨境電商+海外倉”發展模式,鼓勵傳統外貿企業、跨境電商和物流企業等市場主體參與海外倉建設,提高海外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十四)積極打造雄安“數貿港”。積極打造集數據流、資金流和交易流于一體的雄安特色數字貿易港。加快5G、千兆光纖網絡、IPv6、移動物聯網、衛星通信網絡等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夯實數字貿易發展基礎。依托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打造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為數字貿易發展提供快捷高效的網絡支撐。探索搭建雄安數字貿易交易平臺,為各類交易主體提供在線交易撮合、金融保險、知識產權、涉外法律、政策申報等“一站式”服務。積極吸引疏解央企和在華跨國公司通過雄安數字貿易交易平臺進行全球服務采購。推動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區內設立本外幣離岸金融業務管理總部,吸引大型央企設立跨境資金運營管理中心,打造數字貿易總部結算中心。建設數字交易中心,探索開展數據資產管理、交易、結算等業務。培育和發展一批“線上+線下”數字貿易示范園區,制定數字貿易示范園區發展政策,按有關規定對園區運營單位和區內重點企業給予運營補貼、業務發展獎勵等支持。積極申設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爭創國家數字貿易先行示范區。
五、加強對內對外合作
堅持以開放促發展、以合作促協同,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和“一帶一路”國家為重點,積極拓展國內國際合作空間,加快培育合作和競爭新優勢。
(十五)推進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加強與京津自貿試驗區產業對接協作,采取總部-生產基地、園區共建、資源共享等產業對接合作模式,實現優勢互補、錯位發展。探索與京津自貿試驗區建立承接產業轉移的合作機制、招商引資信息共享機制,促進企業間加強產業對接、技術合作和信息互通。加強與京津自貿試驗區優勢創新鏈對接,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生命科學和生物技術等領域加快布局產業鏈,推動京津科技成果在雄安轉化。加快推動中科院雄安創新研究院、中關村雄安產業園等一批產業合作平臺和項目落地。依托京津兩地自貿試驗區開放發展平臺,積極推動國際創新型企業和研發機構在雄安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中心,共同促進國際產業項目集群化落地。加強與京津自貿試驗區科技領域合作,在“一帶一路”、日韓等國家共建科技園區、海外孵化器,打造“走出去”的產業合作發展集群。加強與京津冀海空樞紐港的深度合作,為區內企業搭建便捷、低成本的國際貿易通道,探索實施京津雄物流一體化監管。積極推動京津冀三省市跨直屬關區保稅展示交易業務落地,研究推進業務流程便利化。深化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內政務服務“同事同標”改革,推動實現政務服務區域通辦,推動標準互認和采信、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采信、計量技術規范共建共享。與京津自貿試驗區建立人才跨區域資質互認、雙向聘任等機制。
(十六)加強與長三角、粵港澳等地區交流合作。加強與上海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在科技創新、金融開放、離岸貿易、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對接合作。深化與上海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作,聚焦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共建一批高水平創新高地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共同承接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和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在數字貿易、工業設計、文化創意等領域積極申建國家級展會平臺,打造一批雄安特色展會品牌。加強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國家展會平臺對接合作,強化對外貿易投資活動的協調聯動。學習借鑒深圳綜合改革試點經驗,探索在自貿試驗區實行綜合授權模式,研究制定自貿試驗區綜合授權事項清單,推動一批改革事項落地。利用香港專業服務優勢,深化在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創意等重點領域全面對接合作,在商務服務業、金融業、信息服務業等領域積極吸引港資落戶。利用澳門與葡語國家聯系緊密的獨特優勢,推進與澳門在展會、金融、文化等方面合作。
(十七)積極拓展國際合作空間。積極爭取聯合國及國際機構合作項目落地,加強對外經濟和文化交流。落實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用好經核準出口商制度,對特定雙邊貿易協定下的出口貨物,經核準出口商可自行開具原產地證明,有效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鼓勵社會資本在區內設立跨國并購基金,主動對接絲路基金、亞投行、新發展銀行等國際性投融資機構,加大對區內企業“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支持在區內建設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中心,在投資備案、跨境金融、會計審計、律師服務、國別咨詢等方面為投資者提供便利化服務。鼓勵區內企業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基礎設施和國際產能合作重大項目,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的領軍企業與沿線國家開展合作。
六、強化財稅金融支持
堅持財稅金融政策協同,引導各類資金支持自貿試驗區建設、人才引進和企業發展。
(十八)加大財稅支持力度。設立自貿試驗區專項發展資金,統籌用于自貿試驗區各類產業扶持、創新創業支持、人才引進培養等。采取“普惠+優惠”的方式,制定區內重點產業和項目支持政策。積極爭取國家免征進口關稅政策在區內率先落地,對在區內布局的屬于國家鼓勵發展和重點扶持的產業項目,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達不到要求的自用設備(含零部件)免征關稅。
(十九)加強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區內布局,鼓勵銀行、信托、保險、證券、期貨、基金、金融科技和征信機構等金融機構總部和分支機構落戶,對區內新注冊、新遷入的各類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收資本規模,按有關規定給予落戶獎勵。支持區內重點產業項目通過供應鏈金融、融資租賃、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創新方式多渠道融資。加強區內企業上市政策指導與服務,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并按有關規定享受專項資金獎勵。促進區內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境內投資便利化。對區內符合條件的誠信優質企業,可按規定開展外匯收支便利化,穩步開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鼓勵銀行將更多優質中小企業納入便利化政策范疇。降低開展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的準入門檻,進一步便利區內企業開展跨境資金雙向歸集,實現資金集中管理。搭建科創金融服務體系,建立區內高成長型科創企業庫,引導各類產業基金加大投資,支持科創企業快速做大做強。鼓勵金融機構利用產業互聯網等平臺,創新支持區內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融資產品和服務。支持金融機構按照國際慣例,為區內企業開展離岸貿易提供高效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務。
七、提供優質人才服務保障
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讓各類人才在自貿試驗區各展其才、各盡其用,打造海內外人才高地。
(二十)創新人才評價和收益分配機制。支持雄安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與新區組織人事部門合作,根據自貿試驗區功能定位、發展規劃和產業目標,制定人才評價標準和引進人才目錄,構建與國際接軌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自貿試驗區內的企事業單位經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可以開展職稱自主評審。在自貿試驗區試點施行項目工資、協議工資或年薪制等多元化薪酬制度。鼓勵在自貿試驗區實現科技成果轉化落地,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在科研成果轉化中可享受不低于70%的成果轉化收益。
(二十一)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建立自貿試驗區高端、特殊緊缺人才庫。通過租賃補貼、購房補貼、人才公寓等方式,為入庫人才提供“貨幣補貼+實物保障”互為補充的安居保障。根據需要,為入庫人才子女在新區優質公立學校、提供彈性學制和國際課程的中小學就學提供便利。鼓勵區內用人單位為入庫人才購買不同保額的商業養老、醫療保險,鼓勵對入庫人才單獨擬定、報備、實施年金制度。引進北京市和其他地區優質醫療資源,為入庫人才做好醫療衛生服務保障工作。規劃建設一批具有國際化保障功能的國際社區、國際學校等項目,營造更具國際化吸引力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二十二)便利國(境)外人才創業就業。建立國(境)外人才工作和創業綠色通道。在區內設立留學人員創業園,對擬在創業園創辦企業的外籍留學人員,按有關規定直接給予工作許可。鼓勵區內企業引進高端、特殊緊缺人才,對擬長期在區內工作的高科技領域外籍人才、外國技能型人才和符合自貿試驗區產業發展方向的單位聘雇的外籍人才,放寬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的限制,可一次性給予2年以上的工作許可。在區內試點實行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差異化流程,對經雄安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認定的信用企業實行“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制度。允許具有境外職業資格的金融、建筑、規劃、設計等領域符合條件的專業人才經備案后,在區內提供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國內從業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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