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的5月10日為森林草原蘆葦防火期,金燦燦的蘆葦上端銀白的蘆花隨風舞蹈,象征著白洋淀人家的財富。蘆葦極易燃燒,火災主要發生在蘆葦枯黃時期和收割季節。一旦發生火災,蔓延十分迅速,能形成大面積火場,有時會延燒很長時間,因此做好蘆葦濕地防火工作十分重要。
當前,已進入火災高發期、易發期,望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森林草原蘆葦防火,遵守森林草原蘆葦防火規定,嚴防森林草原蘆葦火災發生。在此,呼吁廣大居民,在安新縣森林草原蘆葦防火期和防火區域內,嚴禁下列行為:
(一)攜帶火種、火源進入林區、淀區;
(二)燒火取暖、野外吸煙、亂丟火種、燒紙祭祀;
(三)燒荒、燒秸稈、燎地邊、焚燒垃圾;
(四)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五)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爆破作業;
(六)其它容易引起森林草原(蘆葦)火災的用火行為。
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野外非法用火行為,嚴懲野外非法用火違法犯罪分子。對于防火區域內未經審批的違法用火行為依法予以從重處罰,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森林草原蘆葦防火期內,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群,監護單位和個人要落實好監護責任,此類人群造成森林草原蘆葦火災的損失,由監護單位和監護人承擔一切責任。
嚴禁阻撓防火執勤人員工作,妨礙森林草原蘆葦防火管理的行為。阻撓防火執勤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和危害后果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