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人社廳獲悉,自2023年1月1日起,河北省正式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這是省人社廳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具體舉措,是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實際行動。
為貫徹國家關于推進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決策部署,河北人社、財政、稅務部門積極協同配合,先后出臺《河北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管理辦法》《河北省失業保險省級統收統支管理辦法》等制度措施。實行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建立“五統一、兩建立、一健全”省級統籌制度,將進一步提升失業保險基金互助共濟功能和使用效能,推動我省失業保險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統一政策制度。統一全省參保范圍、繳費費率、繳費基數、保障對象、基金支出項目、待遇標準確定、轉移接續等政策。
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失業保險基金由省級統一集中管理,“收支兩條線”全額繳撥,統收統支。
統一基金預算管理。失業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堅持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實行省級管理,統一編制。
統一經辦服務管理。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失業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在失業保險參保登記、權益記錄、轉移接續、待遇領取等方面實現標準統一、流程一致、服務便捷、全省通辦。
統一信息系統建設。依托河北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建成支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的省級集中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統一業務指標、統一經辦流程、統一技術標準。
建立責任分擔和激勵約束機制。綜合考慮各地實際,按照事權、財權和激勵約束原則,建立責任分擔機制,明確收支缺口分擔責任。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運行監控考核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提升省級統籌運行管理水平。
健全風險防控體系。加強基金運行風險預測和調控,健全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落實基金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內控制度,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基金安全。(記者貢憲云)